其实,在《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中,妇女是成年女子的通称。
之所以有“年满14周岁女性为妇女”这一说法,是因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也就是说,在刑法上,不满14周岁的女性为幼女,年满14周岁的女性为妇女。
而从妇女权益保障法角度而言,妇女则是指所有女性。
哦还有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妇女节(3月8日)
妇女放假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