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范围、权限及评审方式
(一)评审范围及权限
山东省药品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为省药
监局,其评审范围及权限为:全省医药行业中从事医药(不含兽药)
生产、科研、设计、经营、审评检查、检验检测、不良反应监测
等相关工作的医药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主任(中)药师、副
主任(中)药师职称;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检查员
业务的药品技术人员可以申报相应职称。
(二)评审方式 药品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采取专业知识答辩和专家集体 评审形式进行。专业知识答辩测试范围为本专业基础知识、法律 法规知识及现从事专业岗位的业务能力等。具体事项将根据工作 实际确定,另行通知。
二、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上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填报。申报人应实事求 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 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 2.基本信息:应按要求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 证件照片。 3.申报信息:应按要求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申报单位”应与 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4.学历学位信息:应与学历、学位证书信息一致,填写学信网 学历验证码,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学信网证书查询 页面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评审依据学历应为国家 承认的学历。 5.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应按实际获得职称、资格的情 况规范填写,并上传现职称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的原件扫描件。“聘任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取得现职称后 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填写聘任累计的年限, 年限计算到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改系列申报的,还需上传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反映其工 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6.现任(含兼任)行政职务:与任职单位一致,填写正式文件 任命的行政职务。事业单位经批准兼任管理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 人员,需上传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证明, 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7.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 传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8.近五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应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 “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 共服务平台”提取近 5 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9.工作经历:应与人事档案记录一致,填写从事的专业技术 工作和专业技术职称,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10.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应根据“获奖”“课题”“专 利”“论文/著作”“其他”对应填写相关信息,建议每类填写不超 过 3 项。不允许填写取得现职称以前和无原件的成果,同一成果的 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获奖”应上传获奖证书、公布文件、 获奖项目具体内容等;“课题”应上传课题、项目公布文件或申报书、结题结项批复或验收证书等;“专利”应上传专利证书、专利 内容、推广应用证明等;“论文”应上传体现刊号的期刊封面、目 录、原文,对无法提供期刊原件的英文论文,需上传论文检索证明; “著作”需上传封面、图书在版编目、作者(编委)信息、目录 页等。“时间”填写证书或相关文件的落款时间,报刊、著作等的 出版时间。“位次”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格式填写,独立 完成人填写 1/1,以此类推。上传的证明材料如有多个页面的,应 合并扫描为 1 个文件上传。上述材料的发表时间应在呈报材料的 截止时间内,超期的不予认可、不予受理。 11.上传其他附件:应上传《“六公开”监督卡》、申报人员所 在单位公示情况报告、推荐排序情况说明(超过 2 人申报的单位提 供)、业务工作总结、《破格申报推荐表》等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材料原件扫描件。 12.申报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有涉密内容,不得上传平台, 相应佐证材料可通过机要或者安排专人报送,对违反上述要求的, 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保密责任。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5 份(A3 纸型,须为系统导 出,双面打印,原件)。需要个人或单位填写意见、签名、盖章的内 容要完整,单位推荐意见应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 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按要求签名、盖章,确保没有空项、 缺项2.《申报人员花名册》1 份(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人员顺序应 与单位推荐排序一致。 3.根据材料审核需要,评委会办事机构必要时将调取申报人 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三、材料审核要求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 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 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确定申报的,由单位对所有申报人进行推 荐排序,并将公示情况报告、推荐排序情况说明报主管部门和呈报 部门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要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 原因。 (二)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 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 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 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 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他不 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 11 月 24 日截止,逾期 不予受理。 2.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至 11 月 30 日,逾期不予受理(网上申报完成后,请尽快报送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济南市经十路 16122 号 605 房间。
(二)报送要求
1.各呈报单位应与山东省药品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
会建立申报路径,下级单位要依次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申报路径。
2.申报材料应由各呈报单位安排专人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
报送的材料。呈报单位委托其他单位报送材料的,应出具加盖呈报
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公章的书面委托函。
3.申报人必须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并按要求上传各项证
明材料。评委会办事机构对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材料予以退回
并一次性告知修改意见,仅提供一次修改机会。申报人应及时查收, 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充完善后逐级报送。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
求补充完善申报材料、报送纸质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申报
材料审核通过后,不再受理材料的更换、补充及修改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