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应升,字仲达,号次见。明朝南直隶江阴(今江苏省江阴市)人。万历丙辰进士,官至御史,为东林党人,敢言直谏,多次上疏弹劾权奸魏忠贤,入狱而死,年仅三十四岁。
李应升家训《诫子书》:
吾直言贾祸,自分一死,以报朝廷,不复与汝相见,故书数言以告汝。汝长成之日,佩为韦弦,即吾不死之年也。
汝生长官舍,祖父母拱璧视汝,内外亲戚,以贵公子待汝。衣鲜食甘,嗔喜任意,娇养既惯,不肯服布旧之衣,不肯食粗粝之食。若长而弗改,必至穷饿。此宜俭以惜福,一也。
汝少所习见游宦赫奕,未见吾童生秀才时,低眉下人,及祖父母艰难支持之日也;又未见吾囚服被逮,及狱中幽囚痛楚之状也。汝不尝胆以思,岂复有人心者哉!人不可上,势不可凌。此宜谦以全身,二也。
祖父母爱汝,汝狎而忘敬;汝母训汝,汝傲而弗亲。今吾不测,汝代吾为子,可不仰体祖父母之心乎?至于汝母更倚何人?汝若不孝,神明殛之矣。此宜孝以事亲,三也。
吾居官爱名节,未尝贪取肥家。今家中所存基业,皆祖父母勤苦积累,且此番销费大半。吾向有誓愿,兄弟三分,必不多取一亩一粒。汝视伯如父,视寡婶如母,即有祖父母之命,毫不可多取,以负我志。此宜公以承家,四也。
汝既鲜兄弟,止一庶妹,当待以同胞。倘嫁中等贫家,须与妆田百亩;至庶妹之母,奉事吾有年,当足其衣食,拨与赡田,收租以给之。内外出入,谨其防闲。此恩义所关,五也。
汝资性不钝,吾失于教训,读书已迟。汝念吾辛苦,励志勤学,倘有上进之日,即先归养。若上进无望,须做一读书秀才,将吾所存诸稿简籍,好好诠次。此文章一脉,六也。
吾苦生不得尽养。他日伺祖父母千百岁后,葬我于墓侧,不得远离。
译文:
我因为直言惹祸,自己认为应当一死以报效朝廷,不再能和你相见,所以写几句话告诫你。你成人的那一天,能把这些当作当作警戒自己的话,我也算是虽死犹生了。
你生长在官宦家庭,祖父母视你为珍宝,内外亲戚,都以贵公子的身份看待你。穿漂亮衣服吃珍羞美味,嬉笑随自己心意,娇生惯养,不肯穿布衣旧衣,不肯吃粗茶淡饭。如果长大了还不改,一定会有穷困挨饿的一天。因此要能够俭朴而珍惜幸福的生活,这是第一条。
你小时候见惯了我做官显赫的样子,没见过我在童生秀才时期,低眉顺眼谦恭待人,以及祖父母在艰难中勉力支持的样子;又没有见过我被逮捕身穿囚服,在监狱里囚禁不见天日的痛苦状态。你再没有卧薪尝胆的想法,还能算是有人性的人吗!做人不能居高临下,不能仗势欺人。因此要谦恭来保全自己,这是第二条。
祖父母疼爱你,你就轻薄却忘了敬重;你母亲教训你,你却傲气而不亲近。现在我面临不测,你作为我儿子代替我,能不谦恭的去体会祖父母的心意吗?至于你母亲还能依靠谁呢?你如果还不尽孝道,神明都要惩罚你。因此要以孝道服事长辈,这是第三条。
我做官爱惜名节,从来没有贪污来自肥。现在家里的基业,都是祖父母辛勤苦干积累下来的,况且这次案子耗费了一多半。我曾经有个誓愿,兄弟三个均分家产,我一定不多拿一亩地一粒米。你要把伯父当父亲,把寡婶当母亲,即便有祖父母发话,也一丝一毫不能多拿,辜负我的志愿。因此要公平继承家业,这是第四条。
你没有兄弟,只有一个庶出的妹妹,应当以亲兄妹对待。如果嫁给中等或者贫穷人家,要给她百亩田地做嫁妆;妹妹的母亲,侍奉我多年,应当要让她丰衣足食,拨给赡养她的田地,以田租作为她的生活费。家里家外出出进进,要谨慎防备。这些都关乎恩情大义,这是第五点。
你天资不愚钝,我疏于教导训诲,读书已经晚了。你感念我的一片苦心,励志勤学,如果能有上进考中科举的那一天,要先回家奉养老人。如果科举没有希望,也要做一个读书的秀才,把我所留下的文稿书籍,好好按次序整理。这关系家族的文脉传承,是第六点。
我痛苦的是活着没有尽到奉养老人的责任。将来待祖父母去世之后,要安葬在我的坟墓旁边,不能远离。
李应升的这篇《诫子书》,是在李应升入狱后知道自己不能活着出狱,而特意写给儿子的遗书,由于李应升被害时年仅三十四岁,所以他的儿子们年纪应该都不大。遗书中,李应升叮嘱了儿子七件事,一是不能再当公子哥了,要知道生活的艰难;二是要继承父亲的遗志,奋发有为;三是要替父亲尽孝;四是要持守好家业;五要照顾好妹妹;六要努力勤学,传承好家族的文脉;最后嘱咐儿子,将来祖父母去世后要安葬在自己的坟墓旁边。这篇遗书,通篇没有大道理,都是从生活出发,娓娓道来,好像父亲和孩子谈心,读起来可以感受到其中的情真意切。
李应升的儿子李逊之在成年后将父亲的遗著编辑成《落落斋遗稿》,明亡后,将明末泰昌、天启、崇祯三朝史实辑录为《三朝野记》,有一定的历史研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