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爱国”之一:理性对待“爱国”与“碍国”之争
近日,有自媒体博主爆料称,江苏南京一商场内张贴包含“旭日旗”元素的日系图案贴纸。无独有偶,此前也有人发视频称,广西南宁地铁内的广告画中发现了“日本军旗”图案。相关事件在网上引发了高度关注和热切讨论。
一些网友为相关单位回应群众关切、及时作出处置点赞,认为及时清除伤害民族感情的敏感元素完全有必要;也有不少网友指出,查看图案和广告全貌后根本不会造成误解,此前的指控和举报有断章取义、捕风捉影之嫌,“应增强文化自信,不能对碰瓷爱国骗流量者妥协”。
显然,尽管双方意见不一,但都指向了爱国问题,形成了相关行为到底是“爱国”还是“碍国”的讨论。
为什么爱国问题如此受关注?归根到底,还是因为“爱国,是人世间最深层、最持久的情感,是一个人立德之源、立功之本”。从“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坚决,到“清澈的爱,只为中国”的赤诚;从“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的眷恋,到“祖国更重于生命,是我们的母亲,我们的土地”的深沉,心之所系、情之所归,爱国是一种近乎天然的朴素情感,更是一种影响广远的真挚情怀。
对于广大中华儿女来说,爱国主义已经熔铸于中华民族的基因中,流淌在文化传承的血脉里,成为普遍接受的主流价值和社会共识。正因如此,绝大多数人都不能容忍对爱国主义的亵渎。不论是肆意侮辱爱国主义本身和爱国人士,还是以“反串黑”“低级红”的方式带节奏、挑是非,歪曲和抹黑爱国主义,都与爱国主义背道而驰,是典型的“碍国”行径,势必引发广大群众的强烈愤慨。
其实,围绕着到底是“爱国”还是“碍国”的争论很有意义。从争论的情况来看,也是越看越有意义。要判明“爱国”还是“碍国”,只靠主观认为是无法解决问题的。能够解决这一问题的就是把主观与客观联系在一起的人的社会实践。换句话说,必须基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得出结论,否则,就有可能伤及无辜,进而伤及爱国主义本身。从道德和法律层面,对正确的行为和意见予以肯定和支持,对错误的行为和意见提出批评或依法惩处。这是个大是大非问题,来不得含糊其辞,务须旗帜鲜明。
用这样的原则审视近段时间的争议,如果举报人是因为看走了眼或判断不准确,相关部门和企业应该及时回应、给出解释、避免误解,在复杂多变的舆论场定分止争;而如果查实是为了蹭“正能量”热度赚流量牟取私利,不惜挑拨舆论、推波助澜,就应该依法依规严肃惩治。
爱国从来都不是表演、盲从或自我感动,而是每个人心底里真实流露的深沉情感,决不能被廉价的“低级红”或恶劣的“高级黑”给带偏了节奏、混淆了是非。这也是出现此类情形时,大家异常愤怒的重要原因。
“你是中国人吗?”“你爱中国吗?”“你愿意中国好吗?”这样的“爱国三问”是历史之问,更是时代之问、未来之问。让我们问下去、回答好、真行动,共同守护爱国这一人世间最深沉最持久的情感,更好地让爱国之心纯净、爱国之情绵延、爱国之行动层层传播开去。
“何为爱国”之二:无需统一模式,只有奋斗共识
什么才是爱国?
显然,有人喜欢搭乐高积木,有人喜欢用国产手机,这只是个人生活喜好问题,并不是爱不爱国的证明。对爱国的认知和定义,我们是有共识的,但是不同的人实现爱国的具体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没有统一模式,不可能整齐划一。
爱国主义的实践逻辑是为民的。爱国自然包括爱自己的同胞,尊重别人的选择,不能搞道德绑架,更不能强迫别人按照自己的标准和方式去爱国。无论动机多么正确,理由多么充分,如果不尊重别人,动辄指责、羞辱甚至谩骂自己的同胞,那就不是爱国。爱国不是口头上的自我标榜,而是见诸实实在在的行动。一个人即便嘴里从不说爱国,但只要他用实际行动为他人谋福利、为社会作贡献,那就是爱国。
爱国主义的实践导向是务实的。把个人志向同国家和人民需要结合起来,立足岗位发光发热、尽职尽责,正是当下越来越多青年的爱国选择。美好生活、美好时代、美好未来都要靠辛勤劳动来创造,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都要靠奋勇向前来开拓。所有为国家、为民族、为社会躬身奋斗的身影,都是值得称道、值得尊敬的。
爱国主义的实践路径是多元的。爱国情感可以有多元呈现,爱国方式需要有不同表达。我们不仅赞叹“以身许国,何事不敢为”的凛然,也钦佩“干惊天动地事,做隐姓埋名人”的壮举,同时也为那些“脚踏实地把每件平凡的事做好”的奋斗故事点赞。正因为热爱祖国、报效祖国的方式多种多样,才成就了爱国主义的万紫千红,也让每个人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爱国方式。
爱国有高标。高标是高山仰止、万众敬仰的存在。最近,山西一个城市的写字楼,在最显眼的广告位张贴出钱学森、邓稼先、钱三强、李四光的海报。网友纷纷评价:“这才是我们应该追的星”“他们值得我们抬头仰望”。崇高品质的天际线不是谁都可以触及,我们不能苛求每个人都成为命世之英、国之栋梁。爱国高标的价值就在于,激励我们从精神世界里建构一个高大的自我,用实际行动去守护家国周全、捍卫人间美好。
爱国有底线。宪法里规定,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刑法上有“背叛国家罪”,刑法修正案对侮辱、诽谤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行为同样作出规定。一个爱国者,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站在祖国和人民这一边,都不能逾越法律规定做出超格行为。
做一个什么样的人,主动权完全在自己手中。最重要也最关键的,爱国是有共识的。这个共识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脚踏实地奋斗。奋斗是对祖国最长情的告白。奏响爱国主义的主旋律,人人不懈奋斗、忘我奋斗,就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挡祖国强盛的步伐。
“何为爱国”之三:依法处理“碰瓷”爱国
舆论场中近年来出现了一种“碰瓷”爱国主义的怪现象,一些社交账号打着“爱国”的旗号,大啖爱国流量饭,剑走偏锋却赚个盆满钵溢,大发不义之财却受到部分网友追捧。
这种行径,危害甚大。一方面,以爱国之名行害国之实,伤害了大众最朴素的情感认同,也让爱国主义被污名化;另一方面,绑架了公共舆论,误导了公众认知,搅乱了舆论场,扭曲了是非曲直,造成人心波动,乃至影响社会稳定。
说白了,这些账号就是找个由头捞取油水,消费人们的爱国情怀,把爱国变成一场牟取私利的廉价买卖,令人不耻。这种买卖并不高明却往往极有收获,特别是拿无辜民众或企业下手,更是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此类行为,绝不能姑息,不能纵容!对卖国行为、害国行为要打,对此类另类“整活”的“碍国”行为也要打。一定程度上说,后者更具迷惑性,更容易蛊惑人心,也更需要在厘清事实、廓清迷雾、以正视听的基础之上,依法惩处,严惩不贷。
如何有力有效遏制这类行为?关键是依法处理。不管他们打着什么旗号,说着什么大话,标榜着什么立场,只要违法就该付出应有的代价。
毋庸讳言,在处理此类事情时,由于鉴别取证存在难度,有关方面往往会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无事的心态,想着尽快息事宁人。这种心态,可以理解,但客观上会导致“碰瓷”爱国的行为更加猖狂。
当然,由于事实需要梳理,特别是调查取证需要时间,应该给予有关方面足够的处理空间。特别是在处理问题时,可能会遭遇困难,以及被误解等等,社会应予包容,相关部门应予支持。但是无论如何,绝不能让“碰瓷”爱国变为脱缰的野马,应当成为一个共识。
日前,中央网信办启动“清朗·2024年春节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指出:“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网站平台、账号以及相关MCN机构,查办一批典型案例”。无论是个人,还是MCN机构,“碰瓷”爱国主义,拿爱国当生意,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碰瓷”的尽头就是法律的惩处。
良法善治安天下。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让爱国主义主旋律唱得更加高亢,让“碰瓷”爱国、消费爱国主义的行为受到应有的惩治,这是大家共同的愿望。依法治理乱象,将更好凝心聚力,激发全社会奋斗的热情。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