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你写的长,就一定通过再审了。但一旦写的短,就没任何戏了。
除了合同,再审申请书是法律文书中最长、最复杂、最烧脑的一个。专业的律师就算代理了一审、二审,再写再审申请书,那没3个小时也写不出来。更别说是刚接触这个案子,直接就要写再审申请书的了。难写的原因是:你需要在原所有审剩下的还有突破的点,再挤出来水分,跟挤牙膏一样。当然如果出现了新证据,或者原所有审中出现了程序问题,那还好一些,否则这个再审申请书,堪称绞尽脑汁。
但是即使这么难写,再审申请书也一定不能短。起诉状要短,再审申请书要长。再审申请就这么一次机会,再审申请书就是敲门砖。再审能正式启动的概率超低的,再审申请书就是其中最关键的一个法律文书,你写这么短,一点不像冤枉的,冤枉的人都有说不完的话(夸张,意思你懂)。穷尽观点、理由,把海绵挤干水分,再审申请书用尽全力写。冤枉的事五花八门,你不写全、写细,更没申请通过的机会,申请通过不了,就无法再审正式启动,那等于你这个案子几乎到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