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核地点
PART.02
长治市消防救援支队(潞州区紫金东街342号)
三、要求
PART.03
(一)须招录对象本人到场,任何人不得代替招录对象参加现场复核,本人未到场者,视为放弃考核测试资格。
(二)现场复核需携带的材料:
必备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考生本人及户主)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携带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长治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报名登记表。
年龄放宽至24周岁根据个人情况需提供:
(1)退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在线验证报告》。
(3)从事消防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申请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至28周岁的需提供:
由本人携带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报名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现场资格审核不予通过。请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参加现场审核,未参加现场审核或现场审核未通过者不能参加后续考核测试。
来 源:队务督察科
编 辑:长治消防全媒体中心
审 核:王渤涛
“风里雨里,长治消防永远守护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