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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安全中心在去年底发布《关于规范微信个人帐号发布投资建议及“荐股”相关服务信息的公告》。明确了针对个人帐号发布投资建议或"荐股"行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近期,微信安全团队接到大量投诉,部分用户发布投资建议或"荐股"类信息时,仍存在包括且不限于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通过仿冒身份等形式添加用户或拉用户加入微信群后,并持续发布荐股类广告*扰信息的;
2.声称能准确预测个股涨跌,并从中通过赚取服务费、专家指导咨询费,售卖炒股软件及课程、售卖vip炒股会员群,或通过所谓"合作分红"等形式进行获利的;
3.伪造所谓内幕消息和行情分析,冒充正规证券交易公司、搭建虚假证券交易平台,吸引用户投资并实施诈骗的。
这类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用户,并具有恶意营销、欺诈等性质。
为规范微信个人帐号的信息发布行为,保障微信用户的信息安全及合法权益,微信安全团队依据《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针对违反了《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非法荐股行为进行了专项清理,并持续打击。
现对2018年上半年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截至目前,微信安全团队通过用户举报数据,核实确认 ——
共计对8000余个微信群进行限制群功能处理,并对4000余个微信帐号进行限制功能使用或限制登录等阶梯式处罚。
部分被处理“微信帐号”示例
根据用户投诉反馈信息,荐股类欺诈具有以下常见手段:
▶在微信群、直播间等社交平台塑造所谓的“专家”“大师”“白富美”形象,利用概率做文章,采取“千人千股”的方式给投资人推荐股票,从而达到售卖高额股票课程、收取高额“会员费”、“服务费”的目的。
▶荐股人员声称可以免费帮助投资人诊断手上持仓图、挖掘后市潜力股、推荐个股等。采取先盈利后分成的合作方式,在盘中全程指导你拉升股的最佳买卖点操作,让你买进卖出获利出局。股票涨了他跟着分红,股票跌了,也不负任何责任。
▶冒充正规金融证券交易公司欺诈。骗子在微信群内推销各类“荐股软件” "荐股平台",以免费使用和高盈利为诱饵,将用户导流到外部平台,参与现货交易(贵金属、艺术品、邮币卡等)或境外期货交易。实则他们的交易系统都是伪造的,并且可以在后台实时操纵行情,伪造交易记录,欺诈用户大量资金。
▶性质恶劣的“荐股割韭菜”。骗子利用自有资金操纵市场:事先建仓或者持仓——在微信群、直播间等实时喊单,公开荐股——诱骗散户跟风买入,拉升股价——趁机高点抛售,获利逃离出场。指挥投资者同时买卖股票的行为,不止涉嫌操纵市场,还诱骗投资者牟取非法利益。
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从事本办法第二条所列各种形式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证券经营机构、期货经纪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从事超出本机构范围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22条: 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
(二)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
(三)买卖本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股票;
(四)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