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落户怎么办理商调函
无就业单位的来津落户人才(无就业单位不能落户到自己的房产下),办理落户手续流程如下:
1、到北方人才或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开具《商调函》。
2、持《商调函》到原档案所在地办理档案转出。
3、本人携带密封档案到天津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河东区九经路25号) 1号楼3楼办理存档手续,领取《存档证明》。
4、持《存档证明》和文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天津市各区行政服务中心联审窗口提交材料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5、本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到原籍办理《户口迁移证》。
6、本人持原籍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到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打印户口页。
档案事宜办理完毕后,其他与落户相关的政策咨询、办理流程、申办要件等请到各区行政服务中心联审窗口咨询办理
办理条件
没房、没社保、没工作。
办理材料
1.《商调函》;
2.密封档案;
3.身份证;
4.离职手续(有就业经历的人员提供);
5.存档人员登记表(个人)》两份;
6.《人才申领常住户口人员登记表》一份。
办理流程
第一步
符合要求的落户人才到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开具《商调函》 ,持《商调函》到原档案所在地办理档案转出。
第二步
在线预约存档及档案相关服务办理日期及时间,落户人才可提前7天在线预约办理存档及档案相关服务。
第三步
请办理存档的落户人才关注“北方人才网”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公众号中“海河英才”模块里的“网报存档信息”选项网报存档信息。
1.进行海河英才进津人员存档信息上报系统,填写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验证后,按要求如实填写所有信息,核实无误后,点击“提交”。
2.登录网址:自动打印《存档人员登记表(个人)》及《人才申领常住户口人员登记表》
第四步
落户人才存档需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天津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河东区九经路25号)1号楼3层,凭身份证或电子存档预约凭单在预约日期、时间内办理存档手续,领取《存档证明》。(通过机要通道寄送档案的人员,请提前将离职手续放入档案,并在档案寄出的同时在线填报存档信息)。
办理时限与费用
一、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二、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