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规定,护理类专业技术岗位职称分别是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对应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的高级、副高、中级、初级、员级,主管护师作为中级职称,属于护理人员当中的中层骨干,其职称的评审条件如下:
一、主管护师的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作风端正。
3.申报护理类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地区对专业技术人员基层服务的有关要求。
4.按照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完成本专业继续医学教育任务并达到规定的学分。
二、中级护师任职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具备相应专业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1.具备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
2.具备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
4.具备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
5.具备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
一般来说,只要符合以上五种条件当中的任何一种,就可以参加中级护师任职资格考试,通过考试以后就可以被聘为中级护师,当然,这必须是在所在单位有空岗的情况下。
三、中级护师评职称应该注意的事项
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或医德医风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当年不计算任职年限;
2.造成医疗事故的,从认定之日起延迟相应申报年限,定性为主要责任以上、次要责任、轻微责任(医疗过失)的,分别延迟3年、2年、1年申报;
3.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严重违规违纪的、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的(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从认定之日起延期3年申报。
同时,按规定调入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须按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评审标准重新参加评审,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
以上就是主管护士职称报名的一些具体规定,希望能够帮助大家了解护士这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