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老师的作品《红高粱》不长,真的不长,我却读了好几天,是因为每天只读很少的一部分,同时也看看陈忠实先生的《白鹿原》。
为什么读红高粱?
是因为莫言先生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中国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人,不能说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却是第一个以世界文学的最高奖项来证明中国文化,中国文学,并把中国文化,中国文学,以及那些年代的故事呈现在世界面前的人。
《红高粱》
它不是以中国文化里面常有的小写意的方式来表现人物景物,而是以一种大写意的方式,浓墨重彩的来勾绘那个年代的人,那个年代的事。
强烈的,突兀的色彩,人性在我们的面前展现开来。
“我”是一个讲故事的人,“我的父亲”是事故时的经历者,见证者,或者说是小说的线索,“我”不是主人公。
主人公是我的爷爷,我的奶奶,我的罗汉大爷。
我的爷爷,我的奶奶,还有我的罗汉大爷,都不是好人,我的爷爷是土匪头子余占鳌,我的奶奶的土匪头子的女人,我的罗汉大爷是土匪头子女人的情人。
但是他们的人格却像金子,像太阳,像那片红高粱一样闪闪发光。
我的奶奶是个出轨了的女人,她不喜欢那个麻风病人的本应该是她的丈夫的人,于是在那片高粱地里她和我的爷爷,那个土匪头子相爱了。
我的爷爷土匪头子余占鳌,在那边高粱地里,他和本不是他的女人做了那个事,土匪头子*人不眨眼,他帮奶奶*了那个本该是她的男人和本该是她的男人的父亲。
我的罗汉大爷,他是个下人,但他同样爱着那个,有着肥硕胸脯,健壮身体的奶奶。
在那边高粱地里,我的爷爷当着他的土匪,*鬼子,玩着他的女人,在那片高粱地里,奶奶寻着她的幸福,挥洒着她的汗水,并和罗汉大爷,暧昧着。
血红的高粱地里面不知流了多少血,放着多少尸体,腐烂的尸体,还有嗡嗡的苍蝇,还有劳动人民的汗水农家肥散发出的独有粪香,在这样的土地上,高粱泛着生机,在那种充满腐败发霉尸臭的地方茁壮成长。
我的罗汉大爷最终死了,是被日本鬼子害死的,在被割了耳朵,剥了头皮之后,之后他还破口大骂,最后他们连他的生殖器也割了,他死了,带着对鬼子的恨。
我的奶奶,也死了,是被鬼子打死的,在死的那一刻,她想着她的男人,“天呢,我的天...”,她不痛苦。
我的爷爷,领着他的人去伏击鬼子,结果被冷支队骗了,他的人大部分都死了,冷支队最后来了,我的爷爷很愤怒,但是他打不过冷支队,后来我的爷爷也死了,是在一九七六年死的,我爷爷死的时候,父亲用他的缺了两个指头的左手,把爷爷圆睁酤双眼合上。
红高粱的火红炽烈,象征着高密人民奔放的,热烈的,顽强的生命力。红高粱是那块土地上生出的艳丽的花,红高粱的生长周期正如当地人民的火热的追求。
爷爷和奶奶、罗汉大叔都追求了他们心中所爱,但他们却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但是在家国大义面前他们又是异常勇敢的。
他们是有瑕疵的英雄,也是普通的。
这正是正常的、完整的人,每个人都是纠结的,煎熬的,不完美的人。他们有着自己的小情绪,小爱恨,也有守卫家园,勇于抵抗侵略的大义气,大气节。
这是平凡人的大勇敢。
正如赵国四君子孟尝君手下的“鸡鸣狗盗”几位门客,他们日常虽然不光彩,但是危急时刻挺身而出,却能有大作为。
奶奶虽是女人,那个时代的女人,却有他的勇敢,对爱的勇敢,在日寇侵略时,她有着比一般男人都没有的勇敢,果决。
莫言的高明之处在于他的深刻,在于他的辛辣,入木三分,让人读之不由得深思,
把血淋淋的人世剖露出来给人看。他以他高明的笔法写出了战争的残酷,写出了平凡人在那个岁月中的抗争。
同样的红高粱,生命盎然的庄稼地,也是屠戮生命的修罗场,同样的高粱地有爷爷余占鳌,奶奶,罗汉大叔他们的美好记忆,也有他们痛苦的遭遇,爷爷,奶奶快活地,也是奶奶生命丧失的绝命地。
读完了,我不知道为什么,思绪很沉重,我想我在想着一些事情。
浓烈,茂密的高粱地里有他的小恩爱,还有他的大情怀。那种平凡人勇抗侵略,守卫家园的大勇敢正是中华民族传承几千年的爱国爱家的大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