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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这是“家庭农场”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家庭农场也开始了快速的发展阶段。然而不少人在经营家庭农场初期就面临着一个问题:家庭农场多大才合适?家庭农场越大越好吗?
在解决一个问题之前,我们可能需要先明确一下家庭农场的定义。
家庭农场,一个起源于欧美的舶来名词;在中国,它类似于种养大户的升级版。通常定义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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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的特性
1)家庭性。家庭农场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收入归家庭所有。
2)适度规模性。相对于以往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单个农户经营,家庭农场已初步扩大了生产规模。
3)盈利性。家庭农场经营在扩大生产规模的基础上,能够获得相对分散经营更多的利益。
4)企业化管理。家庭农场经营管理向着企业化方向发展,通过家庭成员集体决策,更具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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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现状
根据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家庭农场约87.7万个,经营耕地面积1.76亿亩,平均经营规模200.2亩。平均每个家庭农场有劳动力6.01人,其中家庭成员4.33人,长期雇工1.68人。
以家庭为单位,以粮食生产为例,一年两熟地区户均耕种50亩至60亩,一年一熟地区100亩至120亩,各种资源配置效率最高。一般情况下,100亩左右的家庭农场较为普遍;300--400亩左右的为中型家庭农场;600-700亩左右的为大型家庭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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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运营主体来看,家庭农场不宜过大
家庭农场来自于欧美的口号,背后是对欧美农业的想象。事实上,家庭农场欧美等地快速发展依托是其具体的国情:地广人稀以及机械化组织程度高。这决定他们适合发展大农场农业。而中国的现状是“人多地少”,机械化普及程度有待提高,而且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过大,经营有难度,因此,对中国而言适度规模的经营面积更适合目前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