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必须清楚,这种考察方法,考察的特质本身就没办法度量。如果能度量,也不至于用这种主观性极强的考察方式了。
再就是,行为面试法只适用于某些特定的特质考察,并不能全面适用。这里面包括两层含义。
第一,以行为面试法和其他方法作区分,需要多方面结合。第二,行为面试法具体运用时,还要懂得其中的细微变化。
在《庄子·杂篇·列御寇第三十二》中,孔子曾曰:
凡人心险于山川,难于知天。天犹有春秋冬夏旦暮之期,人者厚貌深情。(……)故君子远使之而观其忠,近使之而观其敬,烦使之而观其能,卒然问焉而观其知,急与之期而观其信,委之以财而观其仁,告之以危而观其节,醉之以酒而观其侧,杂之以处而观其色。九徵至,不肖人得矣。
这段话里面,就讲到了如何识人。我们称之为“九征识人之法”。同时,它也提醒了我们,在运用行为面试法的时候,还要观其言、察其色、洞其态。
并不是说,面试者按照STAR法则,把关键要素都阐述出来了,就是OK的。内容有了,是不是就一定准确,还需要面试官进一步探究。
对面试官来说,是不是真的掌握了行为面试法的运用内涵,也是一个大问题。
行为面试法,要遵循STAR原则,这只是其一,这个层次很浅。这个原则存在,是为了说明说明呢?
说明三大要素:有数字,有比较,有趋势。
回想一下,如果面试者用STAR原则,把某件事描述成了出来,你感觉有所欠缺,是不是就是这三点还不足以体现出来?
和写简历一样,面试者的描述过程中,要能够有明显的数字,能够给面试官以直观的感受,而这些数字,可以通过比较得来,也就是优势所在。
仅有数据和比较还不够,既然是通过过去预判未来,那就得展示出趋势。趋势是要越变越好,而不是越来越差。
面试官在理解了这些的前提下,再结合前面说到的“九征识人之法”,就能较为完善地将行为面试法运用在自己的考核过程中。
但这也依旧只是一部分。
刚刚逝去的一代管理大师,杰克·韦尔奇曾经说:找到合适的员工是非常困难的,当我是一名年轻的经理时,我选对人的概率大约是50%。30年后,也仅仅提高到了大约80%。
也就是说,指望通过某种手段,完全看出一个人的潜质或能力,不现实。
不仅仅是手段,还包括自己的面试思维、能力等等,都应该作为自己反思的对象,在用人识人中,一步步得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