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平心而论,我更在乎的是“从来未爱你绵绵/可惜我爱怀念”的哼唱中,清晰看到了自己当年的嘴硬与不服输,以及躲在倔强之下的那种心甘情愿被俘虏的笨拙与可笑。
这是一种格外可悲的情绪。
爱一个人,真的可以让自己变得卑微。卑微到你会逃避这份感情,暗示自己根本没有爱过。
当然,这也是一种无比幸福的情绪。
哪怕已经无法与她相爱,可你爱她的心是真的,你们拥有的那些回忆也是真的,这些点点滴滴与绵绵爱意,就已经是这份爱存在的证明。
恕我直言,这种自卑与幸福的矛盾存在,正是《绵绵》的最大魅力!
03对于歌曲为什么叫《绵绵》,网上有不少解读。
较为流行的一个观点说这首歌是林夕为黄耀明的专属创作,理由是粤语发音当中,“绵绵”与“明明”同音。
还有一种说法是说林夕写词的灵感来自亦舒的小说《重逢》,书中女主角就取名为“绵绵”。
我觉得这些说法都不靠谱,更愿意把“绵绵”理解为一种“绵绵不绝”的爱。而这份爱恰好与歌曲当中“从来为爱你”形成强烈反差对比,从而突出各种主角的绝望与卑微。
或许,以上猜测都不是林夕的真实想法。
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们欣赏流行情歌,从来不在乎歌曲真正说明了一些什么,重要的是我们需要这首歌曲来抒发什么感情。
无论你是如何理解《绵绵》这首歌,你的看法,就是正确答案。
毕竟,听歌的人永远是你,而不是那些乐评家!
04让我们把话题从歌曲转移到陈奕迅。
为了谋求更好的发展,陈奕迅与华星唱片合约到期之后,以“1000万港币签约三年”的高价转投英皇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