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之绍兴才子张岱本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花了近三十年时间,穷经皓首,这才写出的明代历史——因为写得太正义、太直白,书成之后,甚至不敢公之于众,而把它藏在石室里,取名《石匮书》。邵廷采因此说:“沉淫於有明一代纪传,名曰《石匮书》。以拟郑思肖之铁函心史也。至於兴废存亡之际,孤臣贞士之操,未尝不感慨流连陨涕,三致意也。”
但是,张岱再有良心,他是明末人,写明初事,可靠吗?他的资料来源于哪儿?是什么书的记载、或是出自何人何地的传闻,并没有交待,会不会是他本人的捏造?有可能。
傅友德的死亡过程,《明史》与《明通鉴》都没有详细记载,只说“洪武二十七年冬十一月,颖国公傅友德坐事诛”。至于其死因,并不是什么功高震主、威胁到明朝统治地位,而是“求良田、侵民利”。
耐人寻味的是,差不多同一时期死去的冯胜,《石匮书》记载为:“冯胜妻家的亲戚告发,他在家中埋藏兵器”。而《明史》明确记载:“洪武十四年正月,罢天下岁造兵器。”“洪武二十七年三月,以四方底平,收藏甲兵,示不复用”。洪武十五年五月,广平府吏王允道请开磁州铁冶。朱元璋说:“朕闻王者使天下无遗贤,不闻无遗利。今军器不乏,而民业已定,无益于国,且重扰民。”下令把王允道狠狠打了一顿板子,流放到岭南。冯胜知法犯法,私自埋藏大量兵器,相当于挑战法律了。不过,《石匮书》倒没记朱元璋怎么治冯胜,《明通鉴》记:“上召(冯)胜饮之,酒归而暴卒。”冯胜跟朱元璋喝了一顿酒,可能酒量过大,血压过高,回家就暴卒了。当然,大家都说,这顿酒根本就是毒酒,专门要冯胜老命的。
说实话,冯胜也真够了。
洪武二十年(1387),冯胜以征虏大将军的头衔统领二十万大军围剿元朝残余势力,获胜之后,得意忘形,竟向元朝丞相纳哈出之妻勒索金银珠宝,强娶纳哈出之女。
冯胜家的子弟奴仆平日也非常仗势欺人,为非作歹,完全违反了朱元璋对功臣的劝警。洪武二十四(1391)年,冯胜的儿子冯谅纵奴打死人命,还威胁地方官员不得举报。此事被揭发,朱元璋按照铁券中有关功臣及其子免死的规定特赦了冯谅的死罪,苦口婆心地申诫冯胜父子:“天道以有余补不足,可人们总是反其道而行,乃以不足奉有余。这岂不是自绝于天吗?呜呼!是福是祸,都是人们自己的行为召致的,朕念你兄弟相从,开国有功,且联姻亲, 不得不预先告诉你这个道理,盼你三思。”
可以说,朱元璋要赐冯胜毒酒,三年前就可以动手了,但却等到了洪武二十七年,可见冯胜私埋兵器是触动了法律底线,法不容情。
说了这么多,其实还是不可能洗刷朱元璋万分之一的丑陋和罪恶的。
因为,朱元璋草菅人命的残暴事实在太多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