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年印度传教士辛格在印度加尔各答丛林中发现两个狼孩。大的约8岁,小的1岁半左右。据推测,她们可能是在半岁左右时被母狼带到洞里。
她们的生活习惯都同野兽一样,不会双脚站立,只能用四肢行走。习惯于黑夜里看东西,阳光下眼睛只开一条窄缝且不停地眨眼。她们昼伏夜出。半夜发出尖叫。完全不懂人类语言,也不发出人类的音节。经常象动物似地卷伏在一起,不与他人接近。不会用手拿东西,吃东西狼吞虎咽,喝水用舌头舔。吃东西时,如果有人或动物走近,便呜呜作声去吓唬人。在太阳下晒得热时,即张着嘴,伸出舌头来,和狗一样的喘气。她们不肯洗澡,也不肯穿衣服,并随地便溺。
被带回孤儿院后,辛格夫妇异常地爱护她们并抚养和教育她们。小的发展比较快。进了孤儿院两个月后,渴时会说“bhoo(水,孟加拉语)”,并对其他孩子的活动表现出兴趣。遗憾的是,进院不到一年便死了。卡玛拉用了25个月才开始说第一个词“ma”,4年后一共只学会了6个字,7年后增加到45个字,并曾说出用3个字组成的句子。进院16个多月后才会用膝盖走路,2年8个月才会用两脚站立,5年多才会用两脚走路,但快跑时又会用四肢爬行。活到17岁,也没真正学会说话,智力只相当于三四岁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