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前浪”还是“后浪”,现在都生活在和平时代,生活在物质丰饶的世界中,每个人都拥有许多前人梦寐以求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只是,许多人浑然不知。
不少人“浑浑噩噩”地度过每个工作日:2个小时地铁通勤,8个小时坐在办公室的格子间里,朝九晚六,日复一日。还有人过着“996”和“711”的生活,几乎没有私人时间。
有些人很幸运,他们能在工作中找到意义,并愿意为此付出一生的时间“燃烧”自己。有些人,工作对于他们而言,只是在固定的时间出现在固定的地点,做着固定的事情——重复,重复,再重复。他们或许想的是,“就这样吧,反正也没得选”。
还有些人,他们甚至承受了更多的苦难,也不愿意交出自己的选择权。
维克多·弗兰克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被送进奥斯威辛集中营——真正的人间地狱,无数人被失踪、被消失,成为一串串火苗飘向了天空。身处这样的环境之中,你会怎么办?因绝望、恐惧而选择放弃,还是高贵地面对苦难,积极主动地活下去?维克多选择了后者——在绝望中选择生存态度的自由,是人最后的自由。苏联军队攻克奥斯威辛集中营后,维克多终于重获自由,后来,他写下了那本著名的书——《活出生命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