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考核办法第三条 考核的主管单位与考核对象 (一) 考核主管单位
物业总部财务管理中心为本考核办法的主管单位,负责制定和修改考核标准,评定考核成绩,通报考核结果。
(二) 考核对象
物业总部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对下属区域公司的账务工作进行考核。各区域公司应结合实际情况对下属分、子公司进行管理和考核,并对下级公司出现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 考核内容
各公司应按照财经法规、公司财务制度要求,保障会计信息质量, 履行会计监督及相关财务管理职责。物业总部对账务工作的考核包括: 账务结果、日常工作等方面。具体内容及权重如下:
考核方向 | 具体内容 | 权重 |
账务结果 | 年度审计调整情况 | 15 |
日常工作 | 1、月度会计报表、财务快报、PBC 表的 及时性、质量 | 50 |
2、年度财务决算及时性、质量 | 15 | |
3、NC 账务系统信息录入的及时性、规范 性、准确性。 | 20 |
第五条 考核评分方式
(一) 财务结果
1、 年度审计调整情况
根据年度审计事务所对单体报表、合并抵消分录的调整情况,结合调整分录的数量、调整影响金额、调整的后果等进行综合评定,酌情扣分,最多扣至该项得 0 分。物业总部统一安排审计调整除外。
2、 日常核算工作
物业总部考核各区域公司日常核算工作,主要从报表和日常核算质量两个方面进行。其中,上报的各类财务报表,考核维度包括:完成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三个方面。日常核算质量,包括:NC 账务系统信息录入,涵盖从系统基础设置、日常使用到账表出具等全流程的核算质量。
(二) 及时性考核
单次扣分以 0.5 分为起点,最多单次可扣 3 分;其中月度会计报表
晚报一次扣 3 分。
(三) 工作质量考核
根据各类上报报表、报告、资料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扣分,扣分问题主要包括各类上报报表、报告、资料的编报质量,及其中反映的会计核算准确性与规范性问题等。
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录 A《保利物业账务核算考核评分标准》。因各区域公司日常工作及时性、质量问题,被保利发展考核扣分的,将给予加倍扣分。
第六条 考核结果与奖惩
(一) 对于日常核算工作质量,物业总部财务管理中心按月进行考核,按月公布考核结果;其他考核内容按年进行考核评定。
(二) 账务核算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各公司年度财务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部分。
附录 A:物业账务核算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 | 分值 | 备注 | ||
基础档案检查 | 银行账户 | 3 | 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的账户名称和编码格式;原则上不应建立过多的虚拟账户。发现一个不合规范的账户扣 1 分,直至 0 分。 | |
部门档案规范性 | 3 | 按照集团公司要求进行部门档案的设置,不重复,按照公司实际部门名称设置。不合规范的一个扣 1 分,直至 0 分。 | ||
人员档案规范性 | 3 | 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的编码格式进行人员档案的设置,不重复,按照公司实际人员设置。不合规范的一个扣 1 分,直至 0 分。 | ||
初始设置检查 | 会计科目稳定性 | 3 | 不在年度中提出要求申请增加科目,或自行增加明细科目;不在年度中提出要求申请增加辅助核算项目,或自行增加辅助核算项目。发现一次扣 1 分,直至 0 分。 | |
往来核销设置、启用 | 4 | 所有涉及往来的科目全部设置好往来核销,并从建账月份启用,期初未达应与对应科目期初数一致。遗漏一项扣 1 分,直至 0 分。全部未设置加扣 2 分。 | ||
科目分类定义及对照表 | 4 | 所有启用的单据中涉及科目的科目分类定义应检查确认无误(集团公司复制,但各公司需根据自身核算要求检查补充),对照表应设置完整。遗漏一项扣 1 分,直至 0 分。 | ||
日常操作检查 | 单据及时录入 | 8 | 当天的单据当天移交,当天录入,第 2 天前完成审核,发现一次扣 1 分,直至 0 分。 | |
单据是否当月生成凭证 | 8 | 当月录入的单据应全部在当月审核并生成凭证,未生成的单据应有合理解释。发现一单扣1 分,直至0 分。 | ||
单据录入的类型是否正确 | 8 | 各类业务按照对应的单据类型录入,涉及内部往来的凭证必须通过协同单据生。涉及协同的,错误一单扣 2 分;其他单据类型录入错误的,一单扣 1 分,直至 0 分。 |
考核项目 | 分值 | 备注 | ||
录单、审核和生成会计凭证的人是否均为同一人 | 6 | 建议出纳录单,会计审核单据并生成凭证,主管会计审核;若公司财务人员限制无法三岗分开的,应两人交叉进行。不得全流程同一人操作,发现一单扣 1 分,当月全部是此 情况的加扣 5 分。 | ||
有无涉及现金流量或收支项目变动的业务直接制单 | 5 | 发现一单,扣 1 分。超过 10 单或累计金额达到当月金额 10以上的,加扣 5 分。 | ||
是否按月结账 | 5 | 一个月已上报报表后仍未结账的,扣 1 分;结账之后发现账务错误(非集团统一更改项目),向总部申请反结账的,1 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 ||
账表检查 | 银行账和出纳账是否按月均核对一致 | 8 | 不一致的,一个月扣 2 分,直至 0 分。存在差异达到 100以上的,加扣 5 分。 | |
固定资产卡片余额与科目余额是否一致 | 8 | 不一致的,一个月扣 2 分,直至 0 分。 | ||
是否及时进行往来核销, 与账上余额一致 | 8 | 不一致的,一个月扣 2 分,直至 0 分。 | ||
费用借支是否及时冲销, 与账上余额一致 | 8 | 不一致的,一个月扣 2 分,直至 0 分。 | ||
其他功能检查 | 固定资产模块是否启用 | 3 | 启用了但未正常使用的,未启用的,均 0 分。 | |
账上有无形资产的是否录入卡片管理 | 3 | 账上有无形资产,但未使用系统进行管理的,0 分。 | ||
系统安全检查 | 用户发生变更是否及时申请进行调整 | 2 | 人员调动、离职等应及时申请调整权限或封存用户,发现一次即 0 分。 |
总体 要求 | 具体项目 | 具体要求 | 评分标准 | |
一、及时性 | 1.要求上报的各类报表及资料 | 按通知要求时间上报 | 晚报一次扣 3 分 | |
2.其他重大财务信息 | 对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向总部汇报 | 不及时汇报视情况轻重,予以扣分或通报批评 | ||
二、完整性 | 1.会计报表 | 月度报表测试 | 少填 1 个扣 3 分 | |
2.地产要求上报的其他报表 | 国资委快报、财政部快报 | 少填 1 个扣 3 分 | ||
3.重大异常事项表 | 每月报表同步上报 | 漏调漏报一项扣 3 分 | ||
三、准确性 | (一)会计报表要求 (每月检查)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04 表)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未分配利润本年年初余额 02 表净利润=未分配利润本年年末余额 | 勾稽不对者扣 1 分 |
资产负债表(01 表) | 资产负债表平衡 | 不平者扣 5 分 | ||
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期初、期末数=04 表期初、期末数 | 勾稽不对者扣 5 分 | |||
现金流量表(03 表)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01 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 勾稽不为 0 者扣 5 分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职工及薪酬情况表(附表 20)C8 | 两者不一致扣 1 分 | |||
支付的各项税费=税金情况表(附表 19)E6 减掉 E19 | 两者不一致扣 1 分 | |||
附表 01-03-资产类往来明细表 |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中“其他”不超过 100 万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款项内容挂账正确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往来科目不存在负数余额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其他应收款”保利系统内对账相符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总体 要求 | 具体项目 | 具体要求 | 评分标准 | |
附表 04-06-负债类往来明细表 | “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中“其他”不超过 100 万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款项内容挂账正确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往来科目不存在负数余额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其他应付款”保利系统内对账相符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附表 19-税金情况表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不存在贷方余额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个税、房产税、印花税、车船税、契税、土地使用税不存在负数余额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附表 20-职工及薪酬情况表 | 附表 20 应付职工薪酬所有明细科目不能出现借方余额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附表 20 不能出现职工商业保险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附表 21-现金流量表明细 | 手工填写报表,系统内部往来须注明款项内容,每季度末填写 | 未注明者扣 1 分 | ||
附表 30-指标计算及勾稽 | 除存货余额勾稽可以有差异外,其余勾稽及季度末的现金流量表平衡检查不允许有差异 | 一项有差异扣 1 分 | ||
其他 | 关于准确性的其他要求 | 影响报表准确性的,一项扣 1-5 分 | ||
(二)、账务核算要求(各公司每月自查 | 现金科目 , | 不应有负数余额;余额不应过大;不应有金额过大的现金收支 | 现金科目负数扣 1 分;支付现金金额过大,无合理解释,一笔扣 1 分 |
总体 要求 | 具体项目 | 具体要求 | 评分标准 | |
集团每半 | 1、不应有负数余额; | |||
年进行检 查) | 银行存款 | 2、不能串户; 3、银行存款虚拟账户明细科目余额应为 0;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4、期末余额为 0,应销户。 | ||||
1、余额长期无变化的,需了解未收回原因; | ||||
2、检查是否有已收回但未冲销预收账款的情况; | ||||
应收账款 | 3、余额为贷方的,需核实、并进行重分类;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4、应收账款-内部、外部需区分清楚,客商尤其是内部客商需准确。 | ||||
注:内部客商可通过 NC 系统动态建模-组织管理-报表合并体系查询 | ||||
1、检查是否有串错客商、项目; | ||||
2、余额为贷方的,需核实、进行重分类; | ||||
预付款项 | 3、不应随意使用“其他”作为客商;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4、代垫前期费用在相应公司成立后应当转入其他应收款; | ||||
5、长期挂账的预付账款应自行或提请相应业务部门清理。 |
总体 要求 | 具体项目 | 具体要求 | 评分标准 | |
其他应收款 | 1、检查是否有串错客商; 2、余额为贷方的,需核实、进行重分类,关联方往来重分类的要提前告知对方,双方同时调账,防止对账不符; 3、应准确划分“关联单位往来款”与“其他单位往来款”(保利地产合并范围外的); 4、应准确划分“款项往来”与“业务往来”; 5、有对应明细科目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其他”明细科目; 6、客商清晰明确,不得随意使用“其他”作为客商; 7、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应自行或提请相应业务部门清理; 8、同一类业务不应在“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明细科目分别核算 9、与酬金制项目的往来应在“其他单位往来款”核算。注:其他单位指保利地产合并范围外,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
坏账准备 | 1、余额无变化的应核实是否漏计提坏账准备; 2、检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分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配比关系是否正确(应计提坏账款项余额的 5); 3、坏账准备无借方余额。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非房地产存货 | 检查余额长期无变化科目的原因 注:含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固定资产 | 新增固定资产的明细分类应划分正确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固定资产清理 | 1、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均应通过该科目核算; 2、该科目期末一般不留余额,及时转为营业外收支。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累计折旧 | 当月新增固定资产不提折旧,当月减少固定资产照提折旧,按月正确计提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总体 要求 | 具体项目 | 具体要求 | 评分标准 | |
无形资产 | 1、除软件外其他明细科一般不应有发生额; 2、无形资产摊销不得直接冲减原值,应通过“累计摊销”核算。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长期待摊费用 | 1、了解本期新增长期待摊费用的经济内容,判断是否应在该科目核算; 2、该科目有余额则应逐月摊销。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递延所得税资产-坏账准备”应与坏账准备余额进行勾稽,即“递延所得税资产-坏账准备”余额=坏账准备余额*25 ; 2、该金额应按月准确确认。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应付账款 | 1、检查是否有串错客商、项目; 2、余额为借方的,需核实、进行重分类; 3、不得随意使用“其他”作为明细科目; 4、客商明确,不得随意使用“其他”作为客商; 5、预提成本后又实际发生成本支出的,应对冲已经预提的成本; 6、预提成本被冲为负数的,应及时补提; 7、长期挂账的预提成本应判断余额是否合理,是否需冲减。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预收账款 | 1、检查是否有串错客商、项目; 2、余额为借方的,需核实、进行重分类; 3、“预收账款-当年”明细科目年末不能有余额; 4、长期挂账的物业管理费等应及时处理.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总体 要求 | 具体项目 | 具体要求 | 评分标准 | |
应付职工薪酬 | 1、不应有借方余额(漏计提或多发放); 2、薪酬类费用不允许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而直接进费用,以确保贷方发生额反应公司实际承担的职工薪酬; 3、月度、季度绩效奖应通过“应付工资-基本工资”科目核算,不作为“应付工资-奖金”; 4、检查冲账、调账是否根据要求用红字调账,确保借方反映支付额,贷方反映计提额; 5、检查个税等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是否核算正确; 6、辞退福利应全部计入管理费用; 7、年底职工福利费不得有余额; 8、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承担部分的社保、公积金应通过往来科目核算,不得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9、不得存在基本工资有数社会保险费没数的情况; 10、应付职工薪酬贷方数应与计入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公共成本等的职工薪酬相勾稽; 11、“员工宿舍费用”需先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再结转成本费用; 12、长期挂账的余额应检查是否合理。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应交税费 | 1、除存在预缴的税种(如企业所得税)外,其他税种借方余额应判断是否合理; 2、冲账、调账应采用红字调账,确保借方反映缴纳额,贷方反映计提额 3、“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余额应转“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4、“应交税费”贷方数,应与“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费用”科目借方数相勾稽; 5、检查是否有长期挂账未缴纳的税费,如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 |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总体 要求 | 具体项目 | 具体要求 | 评分标准 | |
其他应付款 | 1、检查是否有串错客商; 2、余额为借方的,需核实、进行重分类,关联方往来重分类的要提前告知对方,双方同时调账,防止对账不符; 3、应准确划分款项往来与业务往来; 4、有对应明细科目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其他”作为明细科目; 5、客商清晰明确,不得随意使用“其他”作为客商; 6、检查是否有应当转作营业收入或营业外收入的款项。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盈余公积 | 非年底审计后不需计提盈余公积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未分配利润 | 1、本期现金股利分配应通过“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科目核算; 2、一般不得使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 物业管理、酒店会所费等业务的收入均应通过“主营业务收入”核算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投资收益 | 1、按权益法核算每月末应确认对联营、合营公司的投资收益; 2、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被投资单位作出分红决议的当月确认投资收益,并取得分红决议作为入账依据。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营业外收入 | 1、了解各项营业外收入的具体内容,按照二级明细科目准确入账,不允许科目间串户; 2、不得有负数发生额; 3、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应在“资产处置收益”科目核算,不在营业外收入核算。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 | 根据收入成本配比原则,结转收入时结转相应成本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总体 要求 | 具体项目 | 具体要求 | 评分标准 | |
税金及附加 | 1、根据配比原则,按照当期应交增值税额计提相应税金及附加税(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2、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先过“应交税费”,再结转入“税金及附加”; 3、该科目期末不应有余额。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管理费用 | 1、费用的调账或冲减应用红字分录,确保借方能反应实际的费用发生额 2、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先计提的薪酬费用,不得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3、职工薪酬、折旧等费用应根据部门划分原则,分别计入成本或管理费用不应全部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4、该科目期末不应有余额。 | ;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财务费用 | 1、银行利息收支入账明确,不允许串明细科目; 2、物业公司无支付借款利息。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资产减值损失 | “资产减值损失-坏账准备”本期金额应等于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期末数减期初数)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营业外支出 | 1、了解各项营业外支出的具体内容; 2、一般不得使用“非常损失”明细科目; 3、捐赠支出应有股份公司的批准; 4、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应在“资产处置收益”科目核算,不在营业外支出核算; 5、应准确区分罚款支出与赔偿金、违约金,大额罚款支出要及时报备总部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总体 要求 | 具体项目 | 具体要求 | 评分标准 | |
所得税费用 | 1、实现利润应计提所得税费用; 2、以前年度累计亏损的,计提所得税费用应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3、计提当月所得税费用应按“全年累计应计提所得税费用-本年之前已计提所得税费用”; 4、存在时间性差异的,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 5、业务招待费、政府罚款等支出应作为永久性差异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6、投资收益在计算所得税费用时一般应扣除(股权转让所得等除外)。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其他 | 关于准确性的其他要求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三)、国资委快报财政部快报 | 整体状况 、 | 快报上报及时性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快报编码准确性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树形结构有误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空表、零表情况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枚举字典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损益勾稽审核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资产勾稽审核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封面填报 | 集团代码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行政代码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部门代码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是否纳入国资委预算范围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其他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总体 要求 | 具体项目 | 具体要求 | 评分标准 | |
差额表不应有数(北京、天津存在差额表 | 营业外收支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固定资产净额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资产减值损失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计提折旧额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职工薪酬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职工人数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货币资金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银行借款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应交税费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已交税费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不应有数的项目 | 固定资产投资额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工业总产值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工业销售产值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出口产品销售收入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新产品产值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政府补助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债务监测等附表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总体 要求 | 具体项目 | 具体要求 | 评分标准 | |
一级公司科目与报表工作底稿勾稽 | 收入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成本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利润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资产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负债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其他 | 本月 上月累计=本年累计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审核无红色报错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考核要点 | 具体项目 | 具体要求 | 评分标准 |
常规考核要点 | / | PBC 报表常规考核要点参照月度报表考核要点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 个别黄色底纹部分应手工填写,不得遗漏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特殊考核要点 | 资产负债表(01 | 年初数应当于月报系统年初数保持一致,即与股份统一下发的上年试算平衡表数据保持一致。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期末应交税费中个别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待转销项税额)借方余额应当手工调整到 “其他流动资产”科目。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货币资金总表及附表(07-09) | 现金及银行存款合计数,与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总数一致。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应收账款(12) | 账龄审核:各公司应对 PBC 报表取数进行复核,严禁任何账龄区间出现负数的情况;各账龄区间数之和应当等于期末账面余额;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坏账计提:坏账计提采用余额备抵法,各账龄期间坏账准备与对应款项应保持 5的勾稽。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应收账款前五名 (13) | 应收账款前五名按照账上数据实际情况填写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预付账款(15) | 严禁任何账龄区间出现负数的情况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各账龄区间数之和应当等于期末账面余额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考核要点 | 具体项目 | 具体要求 | 评分标准 |
其他应收款(16 | 内外部单位区分:保利地产合并体系范围内的客商为内部单位,其余所有客商(含联营合营企业)均属于外部单位;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账龄审核:各公司应对 PBC 报表取数进行复核,严禁任何账龄区间出现负数的情况;各 ) 账龄区间数之和应当等于期末账面余额;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坏账计提:内部单位不计提坏账准备,外部单位坏账计提采用余额备抵法,各账龄期间坏账准备与对应款项应保持 5的勾稽。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投资性房地产 (22) | 附表明细总数与主表一致。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固定资产 | 附表明细总数与主表一致。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无形资产 | 附表明细总数与主表一致。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应付账款(33) | 各公司应对 PBC 报表取数进行复核,严禁任何账龄区间出现负数的情况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各账龄区间数之和应当等于期末账面余额。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预收款项(34) | 各公司应对 PBC 报表取数进行复核,严禁任何账龄区间出现负数的情况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各账龄区间数之和应当等于期末账面余额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应交税费(36) | “其他流动资产”只需填写年初数、年末数,本年发生额不得填写;本行数据填写应交税费中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借方余额,填写后本表年初余额合计、年末余额合计应当于资产负债表应交税费期初、期末数一致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 |
本年借方合计数、本年贷方合计数已经剔除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待转销项税额等三个科目的发生额,不要手工调整发生额合计数 | 一项不符者扣 1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