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11日讯 济宁的一位网友在《问政山东》网络问政平台留言说,他在汶上县有一套一户两宅的自建房,房子是通过继承得到的。现在想办理确权手续,想知道应该去哪个部门办理?如何办理?
收到留言后,济宁汶上县针对此问题进行解答:1.根据汶政办发(2020)6号文件,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严格遵循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一户一宅、依法自愿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准备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等证件的复印件报送至居民所在村村委。
2.办理房产继承的需到县不动产中心进行办理,准备的材料如下:
(1)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2)去世者的死亡证明或派出所出具的死者户口注销证明或者民政局开具的火化证明(三选一即可);(3)去世者及父母,配偶、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需加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或派出所的章);(4)父母去世的,需提供父母的死亡证明(需加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或派出所的公章)注:派出所所出的死亡证明期限是一个月,网上公告是15个工作日,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需所有有继承关系的人(去世者的父母,兄弟姐妹)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上不动产登记中心当面签署相关材料(放弃协议),注:如果上司法局办理公证书的,只需带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公证书原件,继承人代表来不动产登记中心签字即可;(5)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证;(6)评估报告、分户图不动产证不需要分户图;(7)完税或免税证明;(8)一半继承的,双方签署赠与合同;(9)权籍确认书。
闪电新闻记者 张美珠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