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孔子对“八佾舞于庭”说“是可忍孰不可忍”?
《论语·八佾》第一句话是:子曰:“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季氏就是鲁国的季孙氏,鲁国的掌权者,佾,行列,八佾就是64人。据《周礼》规定,只有周天子才可以使用八佾,诸侯为6佾,卿大夫用4佾,士用二佾。季孙氏是正卿,只能用4佾。孔子说,季氏用六十四人在自己的庭院里奏乐舞蹈,这样的事他都忍心去做,还有什么事情不能狠心做出来呢?
或者有人翻译成“季氏八佾舞于庭,这样的事如果能忍受,还能有什么事不能忍受。”一般理解为,孔子为周礼的维护者和执行者,季氏如此违礼逆行,简直就是大逆不道,所以孔子不能忍受。
你如果简单理解为孔子因此而如此生气,认为季氏违背了礼所以才吹胡子瞪眼,气的肚子一鼓一鼓的,未免有点只看表面孔子对礼的维护。
鲁国是周公的封地,周礼的集大成乃至执行最到位的应该在鲁国。那么,在鲁国又体现在哪里呢?不是体现在民众身上,而是首先体现在帝王将相身上。类似于,遵守法律首先应该是那些法律的制定者,是那些执行法律的人,是那些用法律条文来审判的公职人员身上,而不是将鞭子抽在老百姓身上。
这样去理解孔子的生气,就比较自然了:你掌权的人就如此违背礼仪规定,想篡夺政权,怎样去给下属乃至民众做表率?制定政令焉能要求下属或者民众遵守?也就是你季氏当权者首先是自己践踏了自己制定的律文,必将这个国家置于混乱局面,一切将走向乱套。
《孟子》里有个故事将这个道理说的非常透彻:齐宣王问曰:“臣弑其君可乎?”(糟乱谋反不是大逆不道吗),孟子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者也。”也就是齐宣王问孟子,臣子对君王尽忠,可有的却*掉了君王,这就不对了吧,比如武王伐纣。孟子回答:践踏仁的人称之为贼,没有义的人称之为残,这样的人就是一个让人痛恨的匹夫。只听说*掉了一个无仁无义的匹夫,从来没有听说过什么*君谋反的。
孔子从季氏这一个小小的违礼举动,实际上看透了他欲谋反篡权的本心,看透了季氏的虚伪表演,伤心的是,看着自己的国家一步步被这些小人整治的国将不国民将不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