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的张大哥为了让母亲晚年能够过得舒服安逸些,就以母亲的名义在海边买了一套海景房,房收了母亲也住进去了,朝看日出暮看晚霞的生活倒也惬意。但直至母亲去世的2019年该海景房也没有下发房产证。这种只有房屋买卖合同的房子该怎么办呢?让张大哥犯了难!
张大哥想着先找开发商吧,开发商回复说必须买卖合同本人来才能办;到当地房管局呢,也是这话。无奈,张大哥想起来找律师问问吧。
律师解答:
这种房子买了、房款也都交完了、也实际住进去了,作为张大哥当然是要房子了。
现在,张大哥可以和开发商协商,以新买受人的身份与开发商解除原合同重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张大哥再依据新的房屋买卖合同请求开发商履行协助过户义务。
而从张大哥的反馈内容看,开发商可能是不懂法,也或是不愿配合吧。就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了,但注意这不是房产继承纠纷而是买卖合同纠纷,张大哥以继承人身份以开发商为被告,要求开发商协助履行过户义务。
假设,这套海景房还有贷款没有还清,那么张大哥得代为支付剩余房款后,开发商才能将该海景房配合过户至张大哥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