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到:积极扩大省级统考范围,到2024年基本实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全覆盖。2024年起,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
而且近两年受疫情的影响很多院校取消校考,直接使用统考成绩招生。
从这一趋势来看,在强化省级统考的艺考改革目标之下,省级统考应成为每个艺考生的第一选择。
对此小编整理好了2023届使用统考成绩招生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供2024届艺考生参考呀!
1.曲靖师范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云南、山西、湖南、江西、四川、河南
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1.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2.“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人数,采取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顺序填报我校的上线考生;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上线考生;新高考录取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内蒙古招生录取执行该区招生录取规则。若所有志愿投档结束仍未完成招生计划,采取征集考生志愿后进行录取,录取时,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确定录取专业时,学校将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考生填报志愿先后顺序,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考生所有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分数调剂到同类别招生专业,如果考生报考的所有专业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艺术类、体育类各招生专业统一使用各招生省份统考(联考)专业测试合格成绩且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招生省份相应批次分数控制线。
4.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排序规则是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如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排序(优先录取照顾加分 分值较低考生);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考试要求以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2.辽宁科技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办法:艺术类
以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
当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是:理工类或物理学科类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文史类或历史学科类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录取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如相关科目比较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3.辽宁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4.武汉体育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一)对于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区、市),按相关省(区、市)投档原则投档,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
(二)对于没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区、市),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于投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于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
5.长沙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一)学校艺术类专业包括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
(二)考生专业成绩直接采用生源省份的省级统考(联考)相关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份招考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艺术招考类型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及相关要求。
(三)对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采取按投档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按生源省份投档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如需学校确定投档规则,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各专业类别综合成绩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音乐类、美术类和舞蹈类的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 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摄影摄像类的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专业统考成绩。
6.齐齐哈尔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四川
录取原则: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且有明确投档原则的专业,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专业以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且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原则录取:
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的专业志愿次序录取,专业志愿次序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及顺序(语文、外语、数学)。
7.南宁师范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
1.我校认可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
2.我校执行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投档到我校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相同科类考生按以下规则排序和录取:
(1)投档成绩有同分排序的省份录取规则
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和安排专业。
(2)投档成绩无同分排序但有同分排位的省份录取规则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和安排专业;如果投档成绩相同,按同分排位从排位高到排位低的顺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和安排专业。
(3)投档成绩无同分排序且无同分排位的省份录取规则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艺术统考成绩→总分(总成绩 加分分值)→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不含口试成绩)排序,按排序从排位高到排位低的顺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和安排专业。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数学成绩按理工类考生和文史类考生分开排序;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数学成绩不区分物理科目组和历史科目组。
8.深圳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艺术类、体育类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分专业时认可全国性高考加分。
(一)艺术类专业出档考生,文化课总分和术科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还须达到我校规定的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福建、湖北、湖南、重庆为普通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安徽、黑龙江、四川为普通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为普通类第一段控制分数线),未达我校规定的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者将被退档。
1.设计学类、美术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音乐表演、音乐学各专业: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还须达到我校规定的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省以投档总分(排位)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其它省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 录取。
9.三亚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
我校承认生源地艺术类各专业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及投档原则,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课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级高招办规定的分数线,进档考生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生源地没有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考生须取得所在地省级招办认可的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录取时按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0.厦门理工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的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文化成绩为各省高考文化课成绩(加分政策以各省招生部门规定为准),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且有设置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按照考生投档成绩(新高考改革省份采用“投档成绩 同分排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规则的省份,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总分100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 (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当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11.咸阳师范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江西省、甘肃省、陕西省
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
1.除播音与主持艺术外的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位次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12.广州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粤语)
录取原则:
凡报考本校本科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分数线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执行。术科成绩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类别术科统考成绩。
依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的投档原则,对文化分、术科分均上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控制线的考生,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投出的档案中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本专业类别统考而未取得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成总分计算方式及总分排序规则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所公布的规则执行。
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所公布的相关类别合成总分计算方式及总分排序规则执行。
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统考考生合成总分=文化课成绩×40% 术科统考成绩×2.5×60%。
广播电视编导类和播音与主持类统考考生合成总分=文化课成绩×60% 术科统考成绩×2.5×40%。
13.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
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和文化课成
绩均相同时,按照考生位次高低顺序择优录取。
14.广州体育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粤语)
录取原则: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 (区、市) 投 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艺体类录取规 则录取。
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总分 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模块) 的考生。
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 (区、市) 的同分点处理办法:按该省份有 关规定执行。
艺术类统考专业: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各省投档 原则出档后,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考生总分排序规则为:按合成总分 (含政策性加分) 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 (含政策性加分) 相同时,依据“3 1 2”考试科目总分 (不含政策性加分) 从高到低排序;“3 1 2”考 试科目总分仍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 数学、语文或数学 (最高 分) 、外语、术科统考成绩、再选科目最高分、再选科目次高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15.宁夏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河北、山西、辽宁、山东、四川、甘肃、宁夏、黑龙江
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
(一)区内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报考非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宁夏艺术各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综合分成绩排序录取。综合分成绩按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占30%、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排序,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
对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宁夏戏剧与影视学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参加宁夏大学组织的专业校考成绩合格,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录取。考生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
(二)区外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外省份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各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联考)成绩合格,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考生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排序录取。考生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
对实行梯度志愿(或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上述规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再按上述规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16.郑州科技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艺术类面向河南省、山东省、江苏省、广东省、江西省、河北省、安徽省、山西省和陕西省招生,专业成绩以本省联考或校考成绩为准。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的,按照我校录取规则投档。我校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课和专业课双过合格线,按照专业课成绩高低原则依次录取。
17.南京师范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安徽、浙江、山东
录取原则:
1、报考南京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安徽、浙江、山东考生,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分与统考专业分相加的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若综合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18.湘南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拟录排序规则:考生专业统考(或联考)、高考文化成绩必须都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同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明确规定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学校按照相应规则择优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未明确规定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学校参照湖南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相应规则择优进行招生录取。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 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一位小数;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专业统考成绩。
19.宜春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20.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对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21.天津师范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1.我校依据考生所在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有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专业志愿录取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2.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的录取规则: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高考文化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专业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高考文化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22.山东艺术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报考条件:凡符合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各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1.山东省内考生报考条件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3年播音主持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方可填报志愿。
考子科类对照关系表》。
2.山东省外考生报考条件
(2)音乐表演(演唱方向)、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方向)、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音乐剧方向)、流行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方向)、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学专业的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报考;省级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我校各专业与各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详见《山东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招考方向)与各省统考子科类对照关系表》。
2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的术科省级统考并合格,在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按如下原则进行专业分档录取:
在考生的术科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24.湖北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公布的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参考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
25.哈尔滨师范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1.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及省统考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投档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分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考生,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的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录取。
26.长江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学校在全国不组织艺术类专业科目考试,认可各省联考成绩。对未设置联考的专业,我校认可其他同类本科高校相同专业合格成绩。省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若文化分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资格线即可报考我校。
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省份,依照其成绩折算办法以及投档规则执行,根据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7.浙江工业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招生省份该专业类别所在批次控制线,经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所在省份若无相关依据,则参照浙江省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考生若省统考成绩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综合分计算办法: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当批次总分折算成750分制计)x60% 专业成绩(总分折算成750分制计)x40%。若所在招生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则按照招生省份所在批次的综合分计算办法执行。
考生外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75分(总分150分制计)。若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外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高降分不超过10分。
28.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
艺术类各专业招生专业成绩采用各省(区、市)统(联)考成绩。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规定的分数控制线。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或批次,执行各省招办的投档办法和录取规则,以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或批次,涉及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书法学、舞蹈表演,4个本科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文化分居高者优先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本科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专业分居高者优先录取。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2个本科专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再按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文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为:①语文;②数学;③外语。(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专业成绩÷300×100×70% 文化成绩÷750×100×30%)
(七)男女比例要求:不设定男、女生比例。
(八)学校认可各省(区、市)优惠照顾和降分投档的考生条件,接收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名录取。
(九)对口升学本科招生、专升本招生录取遵照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录取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日期来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收费标准按照公示金额执行,逾期未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9.陕西科技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山西、黑龙江、浙江、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
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认可拟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联考)合格成绩,具体计划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考生需省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属省份规定分数线,并符合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
1.非陕西省生源
(1)平行志愿
我校拟招生省份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志愿设置若执行平行志愿,则录取原则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2)非平行志愿
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时以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的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分及专业成绩都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
(3)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陕西省生源
根据陕试普招〔2022〕32号文件精神,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设计学类专业按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在公布招生计划未分科类省份,录取时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30.上海视觉艺术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坚持阳光招生。在同一专业大类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高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准则,分专业录取,无专业级差。
1.上述美术类、艺术类录取规则均以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省统考专业成绩符合所在省市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投档要求(艺术类本科投档线)为前提,普通类录取规则以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符合所在省相应投档要求为前提。各省市考试院或本校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分省计划中,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以其投档分作为录取依据。
3.我校组织校考的各专业不作分省计划,按照录取规则全国统一排序录取。校考专业录取时,各省市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按满分750分统一换算,再按照录取规则计入综合分。各专业文理兼收,艺术类不分文理的专业录取时文化成绩的计算不考虑文理科之间的分值差别。
4.实行分省计划招生的专业类别中,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相关类别统考成绩(普通类专业此项除外)、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作分省计划、全国招生的校考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照校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各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确定其所属专业大类(即:专业类别),校考专业所在的大类与其他大类之间不调剂。美术类同一大类所含各专业统一划线,在该专业大类内部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进行录取和调剂。大类之间在录取额满时,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
6.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征集志愿,投档比例按缺额计划数的100%,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31.沈阳师范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艺术类、体育类:按各省招考办要求执行。
(一)院校志愿及录取
1.辽宁省
我校各专业在辽宁省将按物理学科类或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师范)、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音乐学(师范)、表演(戏剧与影视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表演(京剧表演)、表演(侧重于服装表演)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体育类:在辽宁省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2.其他省份: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当院校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时,接收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我校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二)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艺术类:考生进档后,我校根据录取原则,按相关成绩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文化单科成绩(顺序:语文、数学、英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如专业分数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文化单科成绩(顺序:语文、数学、英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32.湖南师范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1.对于所在批次(科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区、市):按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原则,择优录取。
3.对于所在批次((科类)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区、市):
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统考<联考>专业分数x60% 高考文化分数x40%)。综合成绩相同时,统考(联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33.潍坊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一) 山东省内
我校在山东省内不组织校考,所有招生专业均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分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山东省外
我校在山东省外不组织校考,招收艺术文(类)考生,使用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4.三峡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我校认可所在省(市)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按我校在相应省市所在录取批统一规定的换算标准执行)。
35.渤海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
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属本省统考(校际联考)范围内的,须参加考生所在省本科专业省统考(校际联考)并成绩合格。各省具体说明如下:
辽宁省:
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辽宁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辽宁省无省统考要求,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文化课总分×100×50%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将按辽宁省发布相关文件执行。
河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河北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际联考成绩。
艺术类招生专业综合分计算方式按照河北省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
山东省: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山东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艺术类招生专业综合分计算方式按照山东省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
36.西安工程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 [专业课统(联)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总分及专业成绩都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
37.沧州师范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1.河北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我校执行河北省艺术类相应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遵循“志愿清优先”原则,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当遇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文化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河北省以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我校认可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开展录取工作。对进档考生遵循“志愿清优先”原则,依据各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当遇到多名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文化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38.北华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在省统考(或联考)合格生源范围内,考生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文化课成绩相同时,再比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专业课成绩仍然相同时,再比较文化课单科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比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9.华东师范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天津、江西、辽宁、山东、上海、河南、浙江、湖南、安徽、重庆、福建、四川
录取原则:播音与主持艺术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 高考文化投档成绩。
40.黄冈师范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1.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成绩均采用各省专业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
2.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合格的前提下,综合分计算和考生投档按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文件执行。
3.专业录取按学校2023年艺术体育类录取原则执行。
4.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41.辽宁师范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2023年我校艺术类专业面向辽宁、黑龙江、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山东、河南、湖南、湖北、甘肃等11省(自治区)招生,我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录取专业使用的文化成绩包含高考政策性加分。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投档条件。
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为按照各省(自治区)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表演专业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在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文理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42.重庆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43.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
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使用各省级招办专业统考成绩,专业考试合格者,须同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计分方法执行各省级招办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办法,我校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44.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对于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认可相关省市区投档原则,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对于没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考生中,艺术类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于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艺术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于投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
45.吉林外国语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
考生须参加省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当专业课成绩仍然相同时,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综合成绩的先后顺序,优先录取各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的60%和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相加所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当专业课成绩仍然相同时,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综合成绩的先后顺序,优先录取各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统考成绩×40%所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当专业课成绩仍然相同时,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综合成绩的先后顺序,优先录取各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46.武汉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47.西北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考生需省统(联)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该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一本线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达到以上要求后,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8.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本科艺术类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的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学校根据招生所在省市区的实际生源情况及各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平行志愿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2.专业录取: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区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当地招生部门的安排执行,文化及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相关省市区招生办统一划定。对于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认可相关省市区投档原则,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对于没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考生中,艺术类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于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艺术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于投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
3.同分比较:如遇考生总分相同,学校遵循各省市区同分排序原则,认可各省市区的投档位序分(号),无投档位序分(号)的省份,艺术类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按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的高低顺次排序;艺术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统考成绩的高低顺次排序。
4.专业调剂:对于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视其综合情况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报专业录取已满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
49.沈阳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一)院校志愿及录取
1.辽宁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在辽宁省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使用辽宁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执行辽宁省统一投档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实行以1个“专业(含专门化) 学校”为1个志愿单位的志愿填报模式。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按“专门化”填报志愿。
2.其他省份: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当院校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接收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二)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艺术类各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的统考成绩,在达到所属省份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按照该省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按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按艺术类录取排序综合成绩,并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的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类按专业成绩),若文化课或专业课成绩再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专业,不设定分数级差。
50.信阳师范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按照文化课成绩的50%和专业成绩的50%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并列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1.黄淮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按专业分60%与文化分x40%相加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52.南昌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一)省内(江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设计学类、绘画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二)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2.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1)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学(各器乐方向)、舞蹈学、表演[表演、表演(茶艺)]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
53.许昌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4.广东财经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及术科统考((联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该专业所在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基础上,投档至我校的考生,按考生投档总分的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文化课成绩x60% 术科统考成绩x2.5x40%,投档总分相同时的按照术科统考(联考)、语文、数第外语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55.西南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56.河南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采用考生所在省份对应类别统一考试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各省投档原则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专业要求见本简章第二部分。
艺考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x100x50% 文化成绩÷文化满分x100x50%,各省可能因为四舍五入顺序和精度造成结果偏差,最终以各省办法为准。
57.东北师范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1.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各自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请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务必确认符合学校招生专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心。
2.对于符合学校招生专业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顺序,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则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实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高的考生;若高考文化课实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58.华中科技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1.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具体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下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参照我校综合成绩算分方式排序投档,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x30% 高考文化成绩x(专业统考总分/高考总分)x70%
59.陕西师范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高考文化课成须须达到生源省份相应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合的按照专业课成续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对于实行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相应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一本线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如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
60.河北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对于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已投档范围内,依据文化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处语成绩,择优录取。
61.华中师范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1.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为平行志愿组录取,则按照生源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的基础,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2.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x40 省专业统考成绩/省专业统考成绩总分*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2.北京体育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要求考生省级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部分省市为一批线或一段线)的情况下,依据分省计划数,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以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63.江西师范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专业面向江西省以外省份招生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在江西省以外招生省份的专业成绩使用生源地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当地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1.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戏剧影视方向)专业:在符合国家普通高考政策的情况下,政审、体检及专业统考(联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考生统考(联考)专业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
(二)艺术类专业面向江西省内招生录取原则
1.除在艺术类提前批次单志愿中音乐表演(器乐、声乐)和舞蹈学专业按小专业方向录取的考生外,其它艺术类专业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批次安排和相关要求录取。
64.贵州民族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考生须参加贵州省播音与主持艺术统考。
考试科目及分值:自备及指定稿件朗读100分、即兴评述100分、形象及才艺展示100分,合计总分300分。
1.要求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贵州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对进档考生,学校按照专业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即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3.对进档考生,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专业成绩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专业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入学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同学,要朝着目标院校努力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