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我们的《说文解字》课程,本课讲“攴”部的一个汉字“更”。“更”是现代汉语常用汉字,收录在1988年国家语委颁布的《现代汉语常用字表》中,标题中的问题详见下面的加粗段落。
更。读音有两个:
(一)gēng。这其实应该是《说文解字》所给字义的正确读音,但因为《说文》标音为“古孟切又古行切(实应为古衡切)”,所以误标为gèng(是下一个读音)。给出的解释是:“[上丙下攴],改也。从攴,丙声。”注:《说文》这里的“[上丙下攴]”字形,在隶变时改为“更”。
许慎认为“更”是形声字。但上古字形演变证明,“更”释为会意字更合理,字形演变如图:
(更的字形演变)
甲骨文的字形,是一个人手持器械(一般认为是鞭子)抽打或打击某物(丙)之义。这实际上是“鞭”的本字,本义是“鞭策、驱赶”,后来引申为“更改、更代”。
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释更》:“更即古文鞭字。……就古音言之,鞭从便声,便从更声,更从丙声。丙鞭双声。”白玉峥《契文举例校读·典礼篇》(《中国文字》第五十二册):“更,实乃鞭之本字;初义为鞭策。……引申之,乃有更改,更代之义也。”
字形中争议最大的是“[上丙下攴]”中的“丙”,众说纷纭:俞樾认为是古“炳”字;叶玉森以为是几形;于省吾认为是物之底座。叶、于两说字形较近,但音、义无证,俞说读音、字义通,字形又难以解释,因此只能存疑。但我们认为“丙”应该是置于光明处的“刑台”,其作用在于鞭策、警示人或对犯错的人进行鞭打,令其改过。
李学勤先生主编的《字源》中,张标先生认为“更”是记号字,是另起“六书”之外的新文字说。我们暂不讨论。
我们暂依《说文》给出的本义解说。
《论语·子张》:“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何晏注:“更,改也。”(君子)有过错时,人们都看得见;改正过错的时候,人们都仰望着他。《吕氏春秋·先识》:“若使中山之王与齐王闻五尽而更之,则必不忘矣。”高诱注:“更,犹革也。”假如让中山的君主和齐国的君主闻知“五尽”,并改正自己的恶行,那就一定不会灭亡了。《水经注·河水》:“溪水又东南,迳夏阳县故城北,故少梁也。秦惠文王十一年,更从今名矣!”改变为现在的名字。
(历代黄河下游河道变更示意图)
本义之外,“更”还有很多用法:
(1)代;替代。《方言》卷三:“更,代也。”《淮南子·时则》:“祭不用牺牲,用圭璧更皮币。”高诱注:“更,代也。以圭璧皮币代牺牲也。”祭祀时不必用牲畜,用圭璧、鹿皮和帛等来代替(因为保护家畜成长以符合春主“生长”主“仁”的原则)。
(2)更换;变易。《小尔雅·广诂》:“更,易也。”《战国策·秦策一》:“今秦妇人婴儿皆言商君之法,莫言大王之法,是商君反为主,大王更为臣也。”如今,连秦国的妇女孩童都在谈论商君的法令,却没有人谈论大王您的法令。这是商君反臣为主,而大王您倒变为人臣了。
(商鞅变法)
(3)交替;更迭;轮流。《类篇·攴部》:“更,迭也。”《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乃使子豹为五分之熨,以八减这齐和煮之,以更熨两胁下。”又让子豹准备能入体五分的药熨,再加上八减方的药剂混和煎煮,交替在两胁下熨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