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个体工商户和企业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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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个体工商户
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依据:《民法典》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六条
二、企业
一般是指以盈利为目的,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公司等组织形式。
1.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2.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3.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依据:《公司法》第二条、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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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
整理:王晴
责任编辑:陈林
统筹:杨林波 杨萱
编审:刘昶 陈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