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
关系民生福祉、社会稳定和高质量发展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招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
企业可享这些补助和优惠
快快收好
一次性扩岗补助
整合优化
吸纳就业补贴和扩岗补助政策
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签订劳动合同
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
可按每招用1人
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
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不足1年的省份,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次性增人增资
延续实施
国有企业增人增资政策
激励国有企业
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对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
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
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
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
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
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
并作为下一年度
工资总额预算基数
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