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登 录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02、 注 册
登录后,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本笔试的考生)报名前必须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成绩。
考生注册新增信息填报提示:1.所有在校生,新增“学制”、“当前年级”、“专业”信息采集
增加信息项名称1:学制,“学制”信息项有“一年”至“七年”7个选择项。
增加信息项名称2:当前年级,“当前年级”信息项有“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及以上”4个选项。
增加信息项名称3:专业
2.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考生新增“学籍学号”信息采集
增加信息项名称1:有无学信网学籍学号
增加信息项名称2:学籍学号
注意事项:(1)在大陆就读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在读考生(不含自考),应先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的学籍学号信息,并在“有无学信网学籍学号”信息项中选择“有”,考试报名所填学籍学号信息须与学信网上备案一致,一旦校验发现不一致,将会被取消“报名资格”或“考试成绩”,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2)在大陆就读国家承认的各类非高等教育在读考生,可在“有无学信网学籍学号”信息项中选择“无”,并在“学籍学号”信息项填写本人“学生证编号”。
(3)在境外高校(非大陆)在读考生,可在“有无学信网学籍学号”信息项中选择“无”,并在“学籍学号”信息栏填写“无”。
3.已毕业考生,新增“最高学历证书编号”信息采集
增加信息项名称1:有无学信网学历证书编号
增加信息项名称2:最高学历证书编号
注意事项:
(1)在大陆就读,并于2001年后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考生(含自考),应先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的学历证书编号信息,并在“有无学信网学历证书编号”项选择“有”;考试报名所填“最高学历证书编号”信息须与学信网上备案一致,一旦校验发现不一致,将会被取消“报名资格”或“考试成绩”,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2)在大陆就读,并于2001年前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考生(含自考),如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本人学历证书编号信息,可在“有无学信网学历证书编号”信息栏选项中选择“无”,并在“最高学历证书编号”信息项填写本人已获学历的“证书编号”。
(3)在境外高校(非大陆)就读考生,可在“有无学信网学历证书编号”信息栏选项中选择“无”,并在“最高学历证书编号”信息项填写本人已获学历的“证书编号”。
照片要求:
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大小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照片必须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背景必须白色背景(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门框、风景、树木等物体)彩色照片。(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对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03、选择考区、考试科目
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
重要提示:1.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文件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2.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要求,2017年下半年起上海市小学面试新增“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学科;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新增“ 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考生笔试报考“综合素质”(201、301)和“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202、302),面试报名时可以直接报考相关学科。
3.考生选取的考区并非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只作为报名信息确认用,具体考试地点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各高校、各区具体报名情况及考点设置情况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时以下载的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