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说上回
人社百科
为大家介绍了
社保缴费基数
(缴费工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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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应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年度月缴费工资基数,新招职工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如果职工
一年内在不同的单位工作过
该如何确定缴费基数呢?
一起来看看
黄女士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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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君,今年1至7月我在A单位上班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10000元/月;8月起新入职B单位上班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资是15000元/月。现在我有一个疑问,今年更换了工作,两份工作的工资有所不同,按照相关规定,要以2024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我2025年度的月缴费基数,那我2025年度的月缴费基数到底该如何计算呢?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26号)第二条第(二)项,用人单位职工应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年度月缴费工资基数;
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3号)第一条第(一)项,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职工起薪月工资收入申报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费。
因此,若黄女士2025年仍在B单位上班,2025年的月缴费基数为本人2024年在B单位的月平均工资收入;若黄女士2025年入职其他单位,在新单位的起薪月工资为2025年的月缴费基数。
注意事项
以上缴费基数需按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保底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