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贫困家庭实施“雨露计划”扶持政策主要内容有:
一、“雨露计划”的补助范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雨露计划”补助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全日制中、高职(中职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高职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高级技校、技师学院等)学生;函授、本科含本科以上、初中生、高中生、中途辍学或参军保留学籍、非全日制中职,高职、培训机构就读生不予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从纳入年度学期开始享受“雨露计划”培训补助。
三、补助标准:
三年制中等职业院校及高等职业院校在校学生均补助三年;3 2高职(3年中职在读且取得中专学历,2年高职在读且取得大专学历)补助五年,五年制大专(只有大专毕业证)补助三年。具体学年补助标准为:
补助1500元(2014.9-2015.7学年)
补助2000元(2015.9-2016.7学年)
补助3000元(2016.9-2017.7学年)
补助3000元(2017.9-2018.7学年)
补助3000元(2018.9-2019.7学年)
四、申报时间及程序:
每年申报一次,3-5月份入户核实、收集相关资料、审核、公示等;6月底印发文件、拨付资金、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