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热爱本专业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具有本专业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志趣和能力,能解决本专业工作中某些关键性的技术问题;
(三)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两年以上,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四年以上;
(四)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能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五)对贡献突出的副高职称的申报人员需由名专家、教授和有关方面的专家推荐。
二、业绩和成果要求
(一)要符合自身的专业技术工作特点、业绩与成果,进行实事求是的论述,反映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要突出创造性贡献,并要有一至二项能反映本人创造性贡献的高水平、高档次的获奖成果或项目;
(三)要重视对新技术、新理论、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和解决重大技术经济难题方面的成果;
(四)要重视对单位或行业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和产生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主要完、承担者及本人的贡献率要达到90%以上。不具备以上要求的“成果”要杜绝弄虚作假;
(五)完成高质量的技术工作总结报告,数据充分可靠,文字简练。应用数字要准确无误;
三、学历资历要求
根据《上海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规定,一般来讲具有硕士学位或工程师资格4年以上者(包括先评中级再晋升副高),才具备申报高级资格的资格或称职的基本条件。同时进一步扩大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起止时间也已放宽到全社会的“终身制”。随着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单位也都不再组织提高学历、评高一级资格等系列活动。因此申报高级资格的条件将作为今后申报高级职称的必备条件。同时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市人事局的有关文件精神,今后将不再实行“破格提拔”的规定。因此申报高级职称必须按正常申报的程序进行。同时今后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必须真实可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今后如再次发现,将通报其所在单位并进行行政处分。单位将视情况加重处罚办法:一是对个人在今后职称评定中予以降级处理并处以相应费用;二是对已获得的高级职称人员将视情况予以低聘或不予聘任。因此单位在今后职称评定中将更加重视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及各类材料的真实性。同时对不负责任造成后果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并予以处罚。
四、论文要求
(一)论文是申报高级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一篇论文在决定是否具备条件晋升时要有它的“含金量”更重要的是在申报过程中往往要求申报人员提供与该论文相关的具体实例(病例)以佐证。这是“实例”在职称申报中的重要意义所在。今后还要进一步完善论文报送制度将重点核实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数量和质量问题以及报送单位是否真实可靠等等。因为目前在申报材料中有弄虚作假的情况是十分严重的和常见的并且涉及面较大:包括个别人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弄虚作假影响相当坏很普遍,同时通过抄袭等手段造假材料申请晋升高一级职称后拿到国家发的职称待遇文件。还有许多个别人甚至凭此蒙骗了许多国际上的同行们。因此我们一定要重视论文的真实性、可靠性及权威性。今后申报人员所报送的论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必须是正式发表在有正式刊号的省级以上专业学术期刊上或在正式出版的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
2. 必须是本人独立撰写或为第一作者的论文;
3. 必须是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
4. 必须提供所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有效;
5.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同时列入本单位年度考核范围并予以行政处分;如因此影响个人今后发展或造成其它后果由本人自负。
6. 论文数量要求:一般每年有2篇左右即可申报高级职称但需有一篇较高水平的论文作为代表作。代表作应反映该同志在本专业的某领域中有较深入的研究并有较高的水平并要经过同行专家认可(此项需进一步完善制度)。五、外语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适应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