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曰: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孔子曰:阴阳合德。
中国古哲人老子、孔子称谓的“德”,主指“道之德”或“道德”,而且是针对宇宙万物而言的,当然也包括人道中的人类。
中国哲学中的道德,其本义是指宇宙本体的行为原则(“第一推动者”的行为原则),或宇宙万物的行为原则。因此,“道德”也就是人类世界之上的无时间、绝对性、终极性的“道德普遍行为原则”或“道德普遍原则”。
根据老子的“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和“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孔子的“一阴一阳之谓道”和“阴阳合德”的哲理本义。在哲学范畴,我可以给出“德”的终极性、普遍行为原则的定义:
道之性中“有与无”共同存在,并且是由“有”中的阴阳双方产生“无”;则“无”以“势之行”之形式,推动“有”中的阴阳双方之“和”之目的,称之为道之德(或称之为道德普遍原则)。
注:道德普遍原则,必须具有一般的形式,必须普遍有效适用于一切场合和一切人,即适用于宇宙万物(不涉及具体的人、习俗、宗教、意识形态)。也就是说,针对人道而言,道德普遍原则能够作为人类相对行为标准秩序的终极绝对标准来接受。
特别指出:中国哲学中的“道德”的本义,不是西方哲学中的“Morality”的含义。西方哲学中 “Morality”一词起源于拉丁语的“Mores”,意为风俗和习惯,充其量可以认为狭义的人道中人的伦理道德。人道中人的伦理道德,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族群、不同的宗教和意识形态,其伦理道德的行为原则是不同的。
道之“德”也不是有些学者在解释“德”的含义时,好“形而下”用甲骨文的“德”主观在“造字的字形”字义中去解释“德”的本义,这种解释不是老子、孔子的哲理思想。
在近代,由于日本和中国学者没有透彻地理解中国古哲人称谓的“道”与“道德”的哲理本义,将西方哲学中的“Morality”错译成“道德”,使得中国哲学核心概念“道德”被狭义化,进而也就影响了后学及中国哲学的范式。
正因为,“道之德”是最高的、无时间、绝对性的道德普遍原则,所以“道之德”之“和”的行为原则,就是全球人类自身有时间、相对的伦理道德(Morality)的本体,就是人类共同价值观的共识,就是全球人类社会中不同的种族习俗、国家政治意识形态、宗教意识形态必须遵从的伦理道德底线。
摘自《老子的智慧之学》南京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