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来回的规律是什么,事物的规律是什么

首页 > 教育 > 作者:YD1662024-12-16 18:53:57

事物发展有哪些规律呢?

第一,螺旋式发展规律。 螺旋式发展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这一规律受地球与太阳、太阳与银河、银河与河外星系以及狭义宇宙运动模式的控制,依地面上任意点为原点中心所人为规定的六合空间,沿时间轴的运动路径,均为螺旋状,这是“道法自然"的最准确例证。伏羲卦图平面,呈悬臂状结构,而空间上就是以太极为原点的螺旋式发散结构;周文王卦图则呈现波动式振荡收缩结构。

事物发展呈现波浪式前进是相对的、阶段性的,而螺旋式上升则是绝对的、始终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对事物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的曲折性的形象概括,否定之否定规律表现形态的哲学描述。它表明事物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不是直线式的,而是近似于一串圆圈,近似于螺旋的曲线,即由自身出发,仿佛又回到自身,并得到丰富和提高的辩证过程。

人的思想是对立面统一的。马克思主义指出,物质世界的各种事物、现象都是一个矛盾的体系,是包含着相互对立方面的整体。事物自身的发展,就是事物中的对立面的展开,在对立面的又斗争又统一中,实现由低级到高级的辩证运动,其基本方向、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是一个螺旋式或波浪式的曲折前进的过程。人的认识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也是螺旋式发展的。列宁说:“人的认识不是直线(也就是说,不是沿着直线进行的),而是无限地近似于一串圆圈、近似于螺旋式的曲线”(《列宁全集》)。事物发展是无限的,因而螺旋式的辩证运动也不是一个封闭的,而是一个无限发展的辩证链条。

螺旋式是事物发展的前进和回复的统一。事物的自身发展,经过否定之否定的曲折过程,仿佛是向出发点的复归,但实质上是在高级阶段上重复某些低级阶段的特点、特性,是通过曲折的形式而实现的前进运动。因此,在螺旋式或波浪式的发展中,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是辩证统一的。

认识事物发展的螺旋式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它告诉我们,事物的发展道路不是直线式的而是曲折的,只有依据事物发展的这种辩证特征,端正我们的认识并去指导实践,才能使主观思想符合客观事物的发展逻辑,防止思想认识的直线性。因此,在实践活动中有时为了前进而后退,为了走直路而走弯路,这是合乎事物的辩证过程的。螺旋式的发展表明,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不是周而复始的往返循环。事物的曲折、倒退是暂时的,它的总趋势、总进程是改变不了的。

第二,物极必反规律。 物极必反也是事物发展的又一规律。任何事物发展都有个极限,当事物发展到极点,会向相反方向转化。这是老子的思想,他认为福可为祸,正可为奇,善可为恶,事物发展到极限就会向相反方面转化。由道产生运动,到一定极限,又复归于道,如此周而复始。就象调颜色一样,红色,在继续加红色,由浅红变深红,再到紫红,紫红继续加红,就成了黑了,这就是物极必反的典型例子。

月盈而亏,水满则溢。当盈不能再盈的时候,而事物还是要变化的,那它必然走向它的回头路,中国有句话叫“过犹不及”。相对前进来看,回头是一种极限。在人类社会呈现了“盛极而衰,治乱更替”“ 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规律。

“极”是什么,上升到了哲学的范畴,极就是 “度”。 实际上,不管是事物的发展遵循物极必反的规律,而且,人的为人处世也是遵循这一规律,任何事情都有度,过了就会走向他的反面。*说,“事情最容易向它的反面转化”,就是这个道理。由此得到的启示,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度”。

第三,福祸相依规律。 祸兮福所依,福兮祸所伏。意思是祸与福互相依存,可以互相转化。比喻坏事可以引出好的结果,好事也可以引出坏的结果。福和祸是矛盾辨证统一的关系,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互相转化的。《赛翁失马》的辩证法让我们铭记于心,失了马时,他说不一定是坏事,结果不长时间他的马自己回来了,并领着另一匹马,这时他又说不一定是好事,结果一天儿子骑着马不小心从马上摔了下来,腿受重伤,他又说不一定是坏事,后来官府征兵,因儿子腿受重伤没有当兵,又得了福。因此中国有句古训叫“得而不喜,失而不忧”,就是告诫人“得”着了不一定是好事,“有来无往非礼也”得到了,还要要失去;失去了也不一定是坏事,还要得着,所以人没有必要得而喜,失而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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