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国画被视为“高雅艺术”,是与“俗”不沾边的。古往今来的文人墨客几乎都与书画相伴,他们的高贵气质令人赞叹。我们常说“谈钱就俗了”“谈钱伤感情”,如果您关注的博主突然有一天开始带货,您会不会觉得他开始“向资本屈服”“不够风雅”了呢?

同一件作品,如果它是作者创作出来聊以自娱的,有人就会觉得它是经典,如果是拿来售卖或是应酬之作,就会被批评“格调不高”。明明是同样的东西,却收获不同的评价,正是因为和利益金钱挂钩导致的。

一直有这样的言论:“当代书画家把艺术当成了赚钱工具,古人就从不这么做”。这显然是对艺术史不够了解,其实古代那些成就极大的名家,也从事卖字卖画的“业务”。“卖字”是一种非常直白的说法,古人称之为“鬻字”“润笔”,除了直接用金钱购买,还有交换、收藏等多种交易手段。

我收藏你的作品,给你一定的报酬,是一种文雅而不失体面的做法。见于文献的最早的“卖字”书法家是陈遵,《汉书·陈遵传》记载他:“性善书,与人尺牍,主皆藏弆以为荣”因此,后人将书信尺牍的价值总结为“三性”:史料性、艺术性和社会性,“社会性”就包含它的流通价值、收藏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