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10·24寝不尸①,居不容②。
【注释】
①寝:正寝。尸:像尸一样一动不动地端坐。
②居:燕居,即在家闲居。容:动容,指君子“九容”。
【译文】
居家闲适,不像尸那样坐着一动不动,也不会听到什么事情都变动容貌。
【政义】一张一弛,文武之道
如同先儒对“食不语,寝不言”过于浅显的字面解读一样,本章把“寝不尸”解释为孔子睡觉时的姿态,同样有悖于《论语》关于礼制精神的初衷。诸如“尸,谓偃卧似死人也”、“言人偃卧四体,布展手足,似死人”之类的说法,查遍春秋战国时期“四书”“五经”内外的儒家经典,找不到任何类似的无稽之谈。好在,朱熹、邢昺等老夫子对“居不容”的“容”却都有“容,容仪”的思路,让“居不客”的歪曲没有跑题太远。但试想,如果孔门弟子用《论语》的传承把心怀天下、忧国忧民的孔子描写为连睡觉都要考虑是仰卧还是侧卧、吃饭都要琢磨用左手还是右手的无聊书呆子,甚至美其名曰“孔子注重养生之道”,这哪还有儒家经典修齐治平的追求和风范了!
所以,把本章翻译成“(孔子)睡觉不像死尸一样直挺着身子,平日家居也不像作客或接待客人时那样庄重严肃”,这绝非《论语》思想的原意。
只要联系下文,就能知道君子对于他人家中遇到变故、丧葬、身体上有残疾等不幸的事,孔子都“必以貌”,在脸色上寄予同情,与人同喜,分享快乐;与人同忧,分担痛苦。这才是礼制悲悯精神的实质体现。而《礼记·玉藻》中将之称为君子“九容”:“足容重、手容恭,目容端,口容止,声容静,头容直,气容肃,立容德,色容庄。坐如尸。”这些关于容貌、脸色、眼神儿、气势等要与场面相称的要求,都是君子容貌礼仪的规范。而《论语》本章的“寝不尸”,恰好说明了“坐如尸”的例外情况。
寝是正寝,对国君来说,是办公或处理政事的地方,对于臣子来说,可以指家里的堂屋。尸,是古代祭祀中请来装扮成神灵或祖先而接受祭祀的人。按《礼记·礼器》所说,夏代的尸始终站着,商代和周代的尸始终坐着。交际或正规场合,需要“若夫坐,如尸(《礼记·曲礼》)。”但居家生活有所闲适,当然不用以上朝、祭祀那样像“尸”一样正襟危坐,一动不动,也不用像遇到他人不幸时表现“必以变”。
就像《泰伯》篇中曾子说“动容貌,斯远暴慢矣;正颜色,斯近信矣;出辞气,斯远鄙倍矣”。既然上下文讲究“变色”,君子在不同的场所要表现出不同的姿态的仪容,那么本章为何主张“居不容”,讲究不变呢?都是因为在家“燕居”与其他场所之间是有区别的。
《礼记·檀弓》记载:子夏问诸夫子曰:“居,君之母与妻之丧,如之何?”“居处,言语,饮食衎kàn尔。”意思是说,子夏请教夫子说;“在家闲居时,遇到国君的母亲、妻子有丧事,该怎么办?”孔子说:“旧常的住处、言谈、饮食,和适自得基本照常。”从师生这段对白可见,一方面君之母、妻同臣子之间衍恩义浅,所以臣子可以哀痛极微;另一方面,既然是在自己的家里,没有外人,就可以舒适放松一些,不用讲究太多。但出了家门还是要尽服丧之礼的。
本章就是以闲居生活中的放松来突出恪守礼仪的严谨自律;以颜色“不动容”来衬托下一章的“必变”,这绝不是养生之道,而是礼仪精神体现出来的常规之道和变通之处,更是知礼、守礼所必备的要求和修养。
礼制讲究“动容貌(《泰伯》篇,下同)”、“正颜色”、“出辞气”,但要一根弦一直绷得紧紧的,神灵也会崩溃的。有静有动,有常有变,人的生活总是要讲究“一张一弛,文武之道(《礼记·杂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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