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2月8日讯(通讯员 张爱国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东山交警中队接到市民姚某报警,称自己在金箔路撞上了一辆逆向行驶的电动车。接警后,东山交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经了解,姚某骑着电动自行车沿着金箔路自西向东方向正常行驶。在经过金宝市场前的路段时,突然从右边一条小路窜出一辆电动车逆行进入非机动车道。猝不及防间,两车发生了碰撞。姚某被撞翻在地,电动自行车的车篓被撞坏,手掌擦破,所幸并无大碍。
民警经了解得知,逆行的电动车车主姓江。江某表示自己当时是想去对面的市场买点东西,为贪图方便节约时间,所以选择逆行,没想到就撞了人。
交警仔细勘察后最终判定,江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是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要承担姚某的医药费和修车费。
交警提醒:电动车相当于“肉包铁”,没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果没有按道行驶的话,伴随着的就只有危险!所以大家要注意有非机动车专用道的,按照车辆行驶方向,并靠右行驶;没有非机动车专用道的,也要按照车辆的行驶方向骑行;有人行道施划的标志标线的,按标通行,按道行驶。不反其道而行,这是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