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记者从河北高速交警冀州大队获悉,近日,执勤民警查处了一起准驾车型不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月25日当晚,执勤民警赵利军、牛江涛带领辅警郭宇健、刘文杰在大麻森收费站开展夜查整治行动。20时30分许,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过来,民警示意司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这一查,查出了问题。
民警发现该车司机王某所持驾驶证为C1,是不能驾驶重型自卸货车。经询问,王某承认自己不具备驾驶资格,但还是侥幸驾驶,以为不会被发现。
记者了解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王某实施了“持准驾第二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一类机动车中不得驾驶的机动车型”的违法行为。随即,民警对王某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并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记12分的处罚。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胡雅玲 通讯员刘文杰
供图/河北高速交警冀州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