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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5月1日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实施以来
近日,小编收到多位网友咨询
关于电动车自行车的很多问题
经过梳理
买了电动自行车怎么挂牌?
已经办理登记上牌业务的
号牌丢失或损毁不知道怎么办?
能否申请补领?能否委托他人代办补换领业务?
电动自行车因以旧换新或其他原因
需要办理电动自行车车牌注销业务
该怎么办?
…
今日就网友提出的问题
为大家答疑解惑
敬请关注分享~
01 买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怎么挂牌?
回复:申请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的,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住所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
(三)电动自行车(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并获得产品强制性认证(CCC)证书)产品合格证。
对申请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核对强制性认证信息,审查提交的材料,核验车辆,符合规定的,录入登记管理系统,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
02 电动自行车号牌丢失或损毁怎么办?
回复:因电动自行车号牌丢失或者毁损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或者换领。
申请补领或者换领电动自行车号牌,应当提交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及补领或者换领号牌情况说明。因号牌毁损申请换领的,应当交回毁损的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