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下午,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在G95首都环线高速丰宁收费站正常执勤,15时40分许,民警发现有一辆摩托车从收费站通道驶出。摩托车后面还载有一名骑乘人员,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
经了解,该摩托车驾驶人与后面的骑乘人员是自驾摩托车去坝上旅游,考虑高速公路路况较好,于是就驶入了高速公路。民警向驾驶人讲解了摩托车载人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危险性,并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当前已经进入旅游旺季,越来越多的人趁着暑期带领家人到坝上地区进行避暑纳凉,而采取摩托骑行方式自驾的人也越来越多。
在此,承德交警温馨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请驾驶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驾驶人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章守法,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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