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注册后私自更换或加装大功率车灯的行为危险且违法。近日,崇明一上路小型普通客车车头加装了一排大功率车灯,民警及时将其拦下并依法作出处理。
7月28日18时50分许,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交警支队两名民警驾驶警用摩托车巡逻至崇明大道大东路时,看到一辆同向的白色SUV车头灯格外刺眼,民警特意加强观察,发现该车车头加装有一排大功率灯具,涉嫌违法。
于是,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驾驶员在前方安全区域靠边停车并接受检查。检查中,驾驶员林某承认当时买这辆二手车后,觉得加装氙气灯又亮又帅气,就到车辆维修店安上了一排氙气灯。“照得远,晚上开车看得清楚。”林某表示。
“和你会车的驾驶员看到你这排强灯会出现瞬间视盲,极容易引发车祸,你知道吗?”民警当即向林某说明此行为的危害性。
经民警现场教育,林某认识到自己加装大功率车灯是违法行为,民警以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条款,依法对林某作出暂扣机动车、责令恢复原状、罚款500元的处罚。
警方提示
私装大功率车灯存在两类安全隐患:车前加装车灯的车辆在与对向车辆会车时,会干扰对向车辆驾驶员的视线,甚至造成对向车驾驶员视线出现空白期;车尾加装车灯的车辆易造成后方、侧后行驶的驾驶员因强光出现视觉盲点,从而易造成交通事故。
通讯员:陈卫国
编辑:张悦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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