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武汉城市留言板询问
网上售卖的符合新国标的三轮电动车,在武汉能否上牌照和上路行驶?
对此,武汉市公安交管局回应:
如购买的车辆,随车附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且合格证证书上标明车辆名称为“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的则为机动车,不属于非机动车范畴。
其他未经国家产品部门认可,由厂家提供合格证的电动三轮车,因结构简单、质量不稳定、安全系数达不到标准,故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因此不能作为机动车办理登记上牌。根据《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修订)》(政府令 第312号)第九条 禁止下列车辆上道路行驶:“(二)自带或者加装动力驱动装置的手推车、板车、三轮车、四轮车、滑板、滑轮、平衡车”。因此,电动三轮车代步车不能办理非机动车登记上牌。
(来源:武汉城市留言板)
【来源:武汉城市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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