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18时许,汾阳市公安局南薰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群众停放于某超市门口的电动自行车丢失。
接到指令后,民警立即到达现场展开调查。通过侦查发现,失主孟某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超市门口,未锁车辆便进入超市购物,5分钟后未落锁的车辆被途经的一男一女发现,二人四处张望无人后,快速将车辆骑走。锁定嫌疑人后,民警立即对二人展开走访摸排和抓捕工作,并于晚19时许在某日租房内将涉嫌盗窃车辆的陈某二人抓获。经询问,二人对盗窃电动自行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2名违法行为人已被汾阳市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被盗电动自行车被及时追回。
警方提示
广大群众一定要加强自身防盗意识,谨记这几步防盗“小妙招”。
1、一定要给车辆加装锁具,有条件时要购置自带防盗系统、定位系统的车辆。
2、停车时要谨记“一拔二锁三留意”,下车时要确认车辆处于锁定状态,并留意周边环境,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管或有监控区域,减少车辆被盗风险。
3、 不要嫌麻烦、图方便,遇临时下车、车辆充电时也不要让车辆离开视线,及时将车辆上锁,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4、如遇自身财产被盗,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并向警方提供相关线索。
来源:汾阳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