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第十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对最新病例及疫情防控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会上通报,哈尔滨今天新增4例无症状感染者。
详情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高某,女,48岁,现住利民开发区玉乡村王太屯,按照本地区对农村人口“应检尽检”的防控要求,参加了由当地组织的对农村人口的筛查和核酸检测,1月16日晚反馈检测结果为疑似阳性。1月17日,哈尔滨市疾控中心再次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1月19日,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3日—5日,到同村居民家串门。
1月6日,乘坐私家车到乐业镇将军村哥哥家。
1月7日,居家。
1月8日—9日,到同村居民家串门。
1月10日9时许,乘坐私家车到呼兰区中医院肛肠科就诊;之后到众泰大药房购药,到呼兰区中心市场曲家肉铺购物,到客运站南侧OPPO手机店购物,并到过手机店两侧商铺;15时许,乘坐私家车到乐业镇移动营业厅办理业务。
1月11日7时30分,乘坐客车(对青—呼兰)到呼兰区社保局办理业务;8时50分,到呼兰中心市场曲家肉铺购物;10时50分,乘坐客车(呼兰—对青)回到王太屯。
1月12日9时许,到乐业镇集市赶集;回家后,到同村居民家串门。
1月13日,到同村居民家串门。
1月14日,参加利民开发区农村人口核酸检测。
1月15日,到同村居民家串门。
1月16日,居家。
1月17日,居家隔离。
1月18日,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2:黄某某,男,48岁,现住利民开发区玉乡村王太屯,为无症状感染者1高某丈夫。按照本地区对农村人口“应检尽检”的防控要求,参加了由当地组织的对农村人口的筛查和核酸检测,1月16日晚反馈检测结果为疑似阳性。1月17日,哈尔滨市疾控中心再次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1月19日,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3日—15日,每日17时步行至王太屯站乘坐231路公交车,到正大食品加工厂上夜班,次日4时结束工作,乘坐通勤车回家。
1月8日,参加同村居民葬礼。
1月14日,参加利民开发区农村人口核酸检测。
1月16日,17时去单位上班,22时接到核酸结果疑似阳性反馈后,被转运至家中隔离。
无症状感染者3:张某某,男,57岁,现住呼兰区兰河社区泰兴幸福小区,为1月18日无症状感染者2王某某的丈夫。1月17日,作为1月18日无症状感染者1王某某同单元居住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月18日,作为其妻子的密切接触者,哈尔滨市疾控中心对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1月19日,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3日—1月14日,每日8时许乘坐同事私家车,到单位上班,16时许返回家中。
1月11日,步行前往到呼兰区卫健局计生楼办事。
1月15日,在莲花镇兴业村办公。
1月16日,正常上下班;16时许,到呼兰区中心市场东侧麻花店购物。
1月17日,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
1月18日,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4:宫某某,女,37岁,现住呼兰区兰河社区泰兴幸福小区,为1月18日无症状感染者4孙某的母亲。1月17日,作为1月18日无症状感染者1王某某的同单元居住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月18日,作为其女的密切接触者,哈尔滨市疾控中心再次对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1月18日,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1月19日,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轨迹如下:
1月3日,在泰兴幸福小区附近活动。
1月4日12时,到建设路尔行给女儿送饭。
1月5日14时30分,与女儿步行到大江广厦壹莱健身。
1月6日—11日,每天中午到建设路尔行给女儿送饭。
1月12日—1月16日,居家。
1月17日,转运至呼兰区医院隔离。
1月18日,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2黄某某核酸检测阳性后,当地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对正大产品及外包装、环境进行采样检测,已检测样本1180个,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市疾控部门正在进一步扩大样本采样检测范围。同时启动了对企业在岗员工的全员核酸检测,目前613名员工已完成采样,检测结果将及时发布。
新闻多看点
1月19日,哈尔滨市松北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通知,辖区内托管的利民开发区各街镇参照呼兰区实行最严格精准管控,升级本区域管控措施。
从1月18日零时起,呼兰区实行最严格精准管控措施:
一、实施最严格的交通管制。非必要人员严禁外出和进入,孕妇、重大疾病等需要紧急出行的,允许通行,事后报备。城乡范围内,在城市公交车、长途客车、通乡通村客运车辆全部停运基础上,出租车全部停运,所有机动车、电动车一律禁止上路通行。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应急救援、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的车辆通行证或专用证明文件允许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间通行。无通行证车辆上路行驶的,一经发现,交管部门依法查扣。未按规定使用车辆通行证,或未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一经发现,没收车辆通行证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实施最严格的小区管制。对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小区(村屯)以楼(房)为单元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实施居家隔离,设置围栏、隔档,贴封条等硬性管控措施,坚决阻断传播风险,物资供应由所在街道(社区)、乡镇(村)负责代购。其他小区(村屯)只保留一个出口,严格限制出入,每户每2天可有1人外出购置基本生活物品。其他除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生活保障、应急救援的人员以及允许生产经营的企业职工外,一律禁止出入。除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和确保民生所需人员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的通行证出入所在小区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出入。小区楼栋之间、单元之间、楼层之间不能相互走动,村屯不能出现相互串门、打扑克、打麻将等聚集现象,必须做到全部居家不外出。
三、城区所有餐饮、洗浴、休闲娱乐、健身场所(九小场所、所有个体民营医疗机构)一律关闭暂停营业,“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严禁人群聚集。
四、除超市、食杂店、粮油店、果蔬店、药店、兽药店、饲料店等必需的生活保障企业和重点生产加工企业外,其余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对商场、食杂店、超市、药店等居民生活必需的营业场所,要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做好室内通风、消*、一米线和人员扫码(龙江健康码和大数据行程码)、测温、防护工作。药店禁止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类药品,一律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筛查登记后方可购买。
五、小区物业公司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加强对电梯桥厢、垃圾桶、小区出入口、楼门厅等小区公共区域的消*。物业工作人员要全部戴口罩、测温上岗。
六、广大居民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防疫要求,室内定期消*,定时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七、实施全民核酸检测。请广大人民群众按照要求到指定采样地点,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自觉保持良好秩序。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积极参加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必检,不漏一人。
八、全区各乡(镇)街道、各企事业单位食堂全部暂停集中就餐,必需就餐的实行分餐制。
九、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防控疫情需要返岗在岗工作外,一律不得擅自到工作单位,确保在家不出门,利用网络工具分散办公。
十、各单位、各部门和基层组织要认真履职尽责,严格落实本公告各项管控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一、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聚众闹事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来源:央视新闻
来源: 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