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地产交易大致流程是怎样的?能不能购买住房?能购买几套住房?哪些房源可以出租?出租房源挂牌有哪些渠道?
今天
住建君
为大家带来
《租赁便民手册》之
“租房篇”(十八)——
如何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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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便民手册》之“租房篇”(十八)
今日话题
王小五
为什么要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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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与居住证和积分制度、以及人户分离登记制度相衔接。办理登记备案后,可以按规定享受子女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险、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证照办理等公共服务。其中,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居住证持证人,其配偶或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基本公共服务待遇。
王小五
怎样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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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过经纪机构和租赁企业订立租赁合同的,由经纪机构和租赁企业代为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另外,居住房屋出租申请租赁合同新增登记备案的,应当提交以下资料: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2.租赁合同(原件);3.身份证明(复印件);4.住房证明(复印件)。
王小五
什么是 “租金贷”?办理租金贷需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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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贷实际上是有关金融机构发放的用于缴纳租金的贷款,承租人将贷款获得的资金一次性支付给出租人,随后分期偿还贷款。租赁当事人应当认真阅读经纪机构或者租赁企业要求签署的书面文件,以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了租金贷。如租赁当事人确实需办理租金贷的,承租人应注意租金贷协议的相关条款,出租人需注意是否实际收到租金。
王小五
出租人向承租人交房,应当遵循哪些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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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标准向承租人交付房屋。出租人未按期交房的,应当按合同约定承担责任,而且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交房义务;出租人逾期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房屋交付时不符合约定标准,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在一定期限内修复或者减少租金;危及安全的,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王小五
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和保证金应当遵循哪些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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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有义务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和保证金。租赁关系终止时,保证金按照合同约定用来抵充承租人应支付的费用,出租人应当出具凭证,剩余部分归还承租人。承租人拖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金,或要求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计算标准由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按照拖欠租金额的日万分之四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承租人超过6个月未支付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王小五
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应该由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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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责任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未约定维修责任的,凡属于承租人造成的损坏,由承租人自行修复;其他损坏,由出租人负责维修,承租人发现问题应当通知出租人,出租人应当及时修复,如果出租人拒绝或者不能在合理期限内维修的,承租人有权自行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