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问我,电动车电池在什么情况可以主动报废换电池了。其实,这个问题有点笼统,不过在电动车行业可以参考这4个标准(前提是建立在其他配件正常的情况)。
1、骑不到15公里,就可以报废了
以60V20AH电池为例,新电瓶10A放电120分钟以上,可骑行50到60公里,如果放电时间衰减到30分钟以下,骑行距离只有10几公里,就算是报废。这样的电池就没有修复的必要了,可以直接更换新的。
2、电池出现鼓包现象,也要强制报废
铅酸电瓶在充电与放电过程中会发生化学反应,并产生一些氢气,正常情况下这些气体可以通过微小的气孔排除,由于电瓶排气孔堵塞,气体无法排除,氢气会越积越多,加上过度充电加剧导致电瓶扭曲变形了,这种电池是不建议再继续使用的了。因为出现鼓包基本是无法修复的,而继续使用会带来更多问题。
3、电池严重亏电,已无法再次激活,也得报废
电池连续存放1到2年不用,会导致电池严重亏电,会导致电池内部结构氧化,这种情况下是充不进电的,而且也无法用修复仪再次激活的,对于这种情况,只能选择报废。
4、电池使用时间过长,接近报废状态
大家都知道电动车铅酸电池的充放电次数一般为350次左右,当电动车使用3到5年之后,其寿命也是消耗殆尽,而这种情况下是无法靠加水来延长电池寿命的,只能选择报废换新。
最后,给大家提几点建议,.电动车长期不用时,应充满电放置。并且要做到一月深度放电骑行一次,电用完再充。.不能过充,一般充电时间最佳为8到1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