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勇说车险/yongchezhizhu
当然,可能有人会对题目的说法不认同,确实,保险公司不是所有的定损都是扯淡,但可以确定,很大一部分的定损就是扯淡,非常随意和不正规。下面,编者用事实来证明我们的说法。因为,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的定损很少有人去质疑或重新确定,毕竟定损后,保险公司自己赔了,也没有人去在意这个事。但是,如果,保险公司定损的这个金额,最后,不是保险公司自己掏钱,那么,掏钱的人就会在意,这时,是检验保险公司定损合理性和正确的最好时机。这点,也是编者一致强调的,即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运动员,得了冠军一点都不稀奇,如果有独立第三方当裁判员,得了冠军才是真本事。这里,如果保险公司定损的金额,能够经得起最后付款人的考验,才算是真正的合理正确,否则,就是糊弄车主,就是挂羊头卖狗肉。为什么这么讲呢?因为,6、7月份,我们处理了十几笔被保险公司代位求偿的的维权案例,除去最后协商按20-50%赔偿的,还有一部分由法院重新评估鉴定的,最后评估结果全部与保险公司定损的金额不同,关键是,有些争议很大,且很离谱,下面,我们就举个例子进行介绍。
2020年6月,当事人骑摩托车,与汽车相撞,交警认定摩托车全责。之后,保险公司和对方都没有联系当事人,2年后,突然收到对方保险公司起诉后法院发出的传票,要求赔偿汽车维修费31000元,当事人觉得很惊讶,很不解,也有些气愤。后来,找到了我们,我们按相关规定,进行了抗辩。同时,对汽车损失也进行了重新评估鉴定,最后,确定至少有8282元的损失是虚构或被夸大的。就是说,保险公司至少多定损了8282元,偏差率有8282/31000=26.7%,这个偏差率,你们觉得高吗???
当然,这只是其中一个案例,我们遇到的案例中,还有根本不需要更换的配件,保险公司定损更换的;还有不是事故造成的也被保险公司定损进去的;还有被扩大损失的也被定损进去的......,反正一个字,乱!
所有的一切,又回到了编者的那句话,从法律上讲,保险公司定损没有合法性,这个所谓的定损,都是协商后的一个结果。所以,如果车主对保险公司定损有异议,完全可以请有资质的合法的第三方评估,这样不但具有合法性,还更客观准确。
只说保险,不卖保险,答疑解惑,服务大众。敬请关注、咨询!有需求可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