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骑电动车的街坊注意了
7月1日起
以下行为
可能会面临罚款
未办理登记上牌且未进行预登记的
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的
7月1日起,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将正式施行。其中明确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聚焦电动车消防安全
提出相应要求
这些地方不能充电
《实施办法》规定了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车,或者为其充电。
拒不整改将受罚款
《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这些地方应设充电场所
针对拟建、在建的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实施办法》明确,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配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既有建筑场所的产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或者改造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无法设置或者改造的,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明确这些人的消防义务
《实施办法》第十一条明确细化建筑物或者场所出租使用的,出租人应当确保出租的建筑物或者场所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并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未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出租人对公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进行统一管理,承租人对承租的建筑物或者场所的消防安全负责。
《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明确了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人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责任,要及时劝阻、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擅自改变建筑物消防安全条件的行为,劝阻、制止无效时,应当及时报告政府及街道相关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明确了非居民住宅区委托物业服务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的也应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补充规定了物业服务人发生变更的,原物业服务人与新物业服务人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交接、配合要求。
未上牌且未预登记的电动自行车
7月1日起依法处罚!
今年7月1日起
东莞交警部门将对
未办理登记上牌且未进行预登记的电动自行车
依法处罚!
另外,2023年1月1日起
将对所有未悬挂号牌上路的电动自行车
进行处罚!
何时要完成登记上牌?
1)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并获得CCC 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可申请登记上牌:
2022年1月1日前购置的符合登记条件的电动自行车,须在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登记上牌。
2022年1月1日后购置的符合登记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登记上牌,登记上牌前,驾驶人可持购车凭证临时通行。
2)不符合新国标或虽符合新国标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可申请临时号牌:
2022年1月1日前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设置两年的过渡期管理。2022年6月30日前,凭有效材料申请登记,核发全省统一的临时号牌和行驶证,号牌有效期至2023年 12月31日止。
3)没有脚踏骑行能力的两轮电动车不属于电动自行车的范围,不予办理登记、不予核发临时号牌。
实行预登记制度
由于东莞市采取分片区启动登记上牌,因此,对于2022年1月1日前购置的电动自行车,在6月30日前未能办理登记上牌的,须在线上完成录入资料及提交申请,视为预登记;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登记上牌。
对于2022年1月1日后购置的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并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本镇街上牌登记网点尚未启动的,须在线上完成录入资料及提交申请,视为预登记;并在本镇街启动上牌登记后15日内办理登记上牌。
东莞交警提醒:
不管片区上牌网点有没有启动
所有符合登记条件的电动自行车
都要尽快完成线上预约登记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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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线上预约登记?
第一步:办理居住证明
(东莞户籍直接从第二步开始)
外地户籍在给电动自行车上牌前需办理居住证件(或持居住证回执)。
第二步:准备资料
备齐居住证或居住证回执(东莞户籍不需要)、身份证(正反面)、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电动自行车左前方45度角及左后方45度角相片各一张(以上资料仅需照片即可,但购车发票抬头需得是本人姓名)。
第三步:提交申请
登录“东莞交警”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的“业务办理”选择“电动自行车服务”模块,进入“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然后进行实名认证,根据要求录入并上传车辆信息及第二步中的照片信息。提交申请后,等待后台审核(后台工作人员根据号牌供应量分批审核,大约需要2天)。
预登记审核通过后
系统会推送两条信息
1:预登记成功信息
2:本片区启动后通知预约登记上牌信息
收到通知预约信息后
便可预约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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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发布综合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