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二:降低安全隐患行驶,电动车存在安全隐患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有隐患最好的办法就是源头堵住,就像电动车上楼充电会引起火灾隐患,所以,现在各地都禁止电动车上楼停放、充电,而电动车上路安全隐患,主要有电动车禁止违规载人,电动车上路行驶需要佩戴头盔,这些都是从源头避免或降低安全隐患。
条件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道路上发生的每一起交通事故,基本上都是因为没有遵守相关的交通规则,而电动车一直作为非机动车被对待,在遵守交通规则的要求上一直不是很严格,但随着电动车新规频出,电动车在遵守交通规则方面也和汽车一样对待,即使前面2条做的再好,如果这一条没有做到,那么上路查到同样要被处罚。
电动车也要为自己错误负责电动车在发展早期,由于对于电动车宣传力度的不足,导致很多人都有种错觉,电动车属于“弱势群体”,觉得自己应该享受像“礼让行人”一样,应该“被礼让、被照顾”,甚至有不少车主就胆大的直接挑衅其他车辆,反正认为你不敢和我直面撞击,而这样的错误思想,就是因为觉得电动车应当享有“特权”。
事实上,电动车属于现在有部分车辆属于非机动车,但是,我们要清楚一点,电动车和汽车或其他车辆在道路上,都是平等的,在交通规则面前更是平等的,电动车不会矮汽车一头,但是也不能凌驾于其他车辆,以前电动车是因为缺乏监管,缺乏处罚的制度,而如今,电动车不仅在很多地方有电子眼抓拍,有罚单制度,而且人工查车,电动车也成为查处对象之一,电动车和汽车发生交通事故,也会根据事实进行划分责任,总之,现在的电动车也要为自己的错误负责,以电动车为“弱势群体”的心理,应当摈弃。
结语:关于电动车的制度,虽然有很多看似严格,但仔细观察,其实要求的这3个条件,每条都是为了保障安全,也只有把这3点都做好,才会做到出行安全,虽然很多车主还是不理解,一个小小电动车为什么要立这么规矩,但如果换在安全角度去理解,每条规矩下都是减少了多少事故,多少伤亡,那么,这些规矩就有存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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