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下午,成都金牛区法院开庭审理刘某盗窃一案。
“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10月30日下午1点37分,成都金牛区人民法院,随着法锤敲下,一起盗窃案当庭宣判,整个庭审仅7分钟。
这是刑事诉讼法第三次修改实施后,四川首例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
上午起诉下午即开庭
今年8月9日,成都市金牛区一餐馆内,刘某趁张某睡觉之际,将其放在身旁椅子上的一部价值2239元的手机盗走。4天后,刘某被民警挡获。
10月30日上午9点,金牛区检察院将该案移送起诉至金牛区法院,并建议对该案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立案后,法官审查了案卷材料。除了证人证言、案发现场监控、刘某身上搜出的手机以及其认罪笔录外,还有一份刘某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
“该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速裁程序。”当天上午10点,金牛区法院即向刘某送达了起诉书。3个半小时后,也就是下午1点30分,该案公开开庭审理。而记者从金牛区检察院了解到,该案整个审查起诉期限也仅用时一周。
开庭仅7分钟便宣判
法庭上,金牛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员、刘某以及辩护律师出席庭审。
“被告人刘某,请问你是否在律师见证下,签订了这份认罪具结书?”“是。”“认罪具结书是否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是否自愿认罪认罚?”“是。”
在宣读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后,法官直截了当切入主题,并拿出刘某此前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进行了再次确认。
在对刘某自愿认罪认罚反复确认、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后,庭审直接进入了最后陈述环节。随后,法锤敲响,本案当庭宣判——公诉机关指控成立,法庭予以支持。
由于刘某是累犯,当从重处罚,但考虑到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从宽处罚。最终,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从开庭到宣判,整个过程,仅7分钟。
具备自愿真实和合法
“这是刑事诉讼法第三次修改实施后,四川首例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金牛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燎说。
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这也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继2012年后再次迎来较大修改变动。
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是刑诉法修改的两大亮点之一。王燎介绍,过去,由于要向原告或公诉人以及被告、辩护人送通知书、传票等,立案后至少4天才能开庭。认罪认罚速裁程序不受送达期限的限制,“只要各方能够通知到,当天即可开庭。”
此外,庭审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这两大环节也省去了,大大节省了刑事诉讼的时间成本,进一步推动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审理刑事案件的质量与效率。
那么,如何在“快”的同时,保证判决的准确性?王燎介绍,虽然庭审内容进行简化,但相应增加了与认罪认罚有关的内容,重点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和合法性。
记者吴冰清
来源: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