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逍遥镇胡辣汤诉讼引发争议后,潼关肉夹馍协会因大面积维权被喷成筛子。
得知使用“潼关肉夹馍”五个字可能会涉嫌侵权后,湖北十堰的吴先生觉得这是割韭菜,但又害怕陷入官司,换掉了使用6年的招牌。
11月24日,“潼关肉夹馍协会”登记机关潼关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九派新闻,该协会是一个社会团体组织,民政局每年会对该协会进行年检活动,该协会从成立到现在年检都合格。
陕西潼关县商业局工作人员告诉九派新闻,此事现在影响较大,前来咨询的人特别多,潼关县政府正在和潼关肉夹馍协会负责人开会协商,协商之后会给公众答复。
【1】商户:不知道何时有协会“这个店和招牌得到顾客认可,是我守了6年守出来的,不是说我一挂招牌生意就火了的。”
十堰市肉夹馍店主吴先生向九派新闻介绍,他是在西安学的技术,教技术的老师告诉他这个技术就叫老潼关肉夹馍,于是就挂了相关招牌。开肉夹馍店6年,他并不清楚何时有了一个叫“潼关肉夹馍协会”的组织。
被起诉前,“潼关肉夹馍协会”也打电话问过他,使用的饼子从哪里来,有没有用潼关县寄来的,“我说没有,是我自己做的,他们就说我属于侵权,要我用他们的速冻饼。我觉得速冻饼口感没有自己手工做的好,后来就收到法院传票。”吴先生说。
因为害怕陷入官司,他改了招牌,目前他店内生意没因此受到很大影响,但外卖平台的客流明显减少了。
吴先生店的肉夹馍面饼。图/受访者提供
襄阳市一家肉夹馍店也收到了法院传票,起诉理由是使用了类似商标,构成商标侵权。负责人杨先生告诉九派新闻,自己是老潼关肉夹馍的加盟商,不是自创的品牌,没想到也会被起诉。
“潼关肉夹馍协会跟我的加盟总部在北京打了两场官司都输了。我开店4年,也没觉得我有理亏的地方,我会积极应诉。”杨先生说。
杨先生的店铺。图/受访者提供
肖先生在武汉经营了一家老潼关肉夹馍店,今年9月,他的店也被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立案,下月即将开庭。
其表示,过程中,“潼关肉夹馍协会”没有工作人员与他有过沟通,他只收到一份法院传票和通知交会费的文件。
通知“入会”的文件。图/受访者提供
其提供的“入会”文件显示,按照协会章程规定,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会费收取标准显示,餐营业相关单位每年5000—7000元。
“我开店4年,都没听说有这么个协会存在。我们有一个群,里面有两三百家肉夹馍商户,有一部分被起诉商户交了钱,协会就撤诉了。”肖先生说。
【2】回应:初衷是希望与商户共发展“老潼关小吃协会”网站发布的一份《关于对违规、违法、侵权行为追贵的声明》显示,“潼关肉夹馍”商标为该协会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法核准的注册商标,该协会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注册号为:第14369120号。
该声明称,在陕西省内及国内其它地区出现了个别“潼关肉夹馍”山寨店铺,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其协会的商标权。希望“山寨餐厅”停止使用“潼关肉夹馍”注册商标、商号以及门头外观,并希望网络平台下架相关违规店铺。
九派新闻查询发现,“潼关肉夹馍协会”成立于2016年,业务范围为潼关肉夹馍培训、推广、宣传。该公司目前仅成功注册方便食品类“潼关肉夹馍”一枚商标,申请日期为2014年4月,专用权期限至2025年12月。
该协会曾用名“老潼关小吃协会”,目前共关联354条开庭公告信息,案由多为侵害商标权纠纷,开庭多发生于2021年6月17日后,6月17日后共计开庭公告信息352条。
11月24日上午,有媒体打开“潼关肉夹馍协会”官网后发现,该网站背景已经变成黑色,且满屏闪烁着“无良协会”的绿色字体,疑似被黑。
该协会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称,协会是从2020年12月开始委托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做全国商标维权,初衷是希望所有做“潼关肉夹馍”的商户都能加入该协会共同发展。
目前,该协会正准备相关资料进行公开回应,如果有人认为是诬告,对方也可以走法律程序解决。
【3】律师:协会有滥诉嫌疑11月24日,针对潼关肉夹馍事件,光明日报发布评论称:“法律意识强,不代表可以滥权滥诉。即便地方政府想要规范发展地方美食,也应秉持着公益性原则,而不是借机任由其下属社会组织以法律的名义扰乱市场秩序。”
知名张新年律师对九派新闻表示,潼关肉夹馍协会在全国发起几百起诉讼,从目前结案的几起案件来看,该协会均以撤诉告终。
“我们都知道,起诉又撤诉,说明有一方认怂了。因此,可以猜测出来,有‘商标’保护在前,这种官司不用想,被告的小商家一定会输。关键是,协会是组织,背靠着地方政府,而被告大多数都是底层的小商贩,所以撤诉的背后应该是小吃店经营者在依法调解下,出钱赔偿避免了诉讼。”张新年律师分析。
江苏法徳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蓝天彬律师向九派新闻介绍,根据《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
“潼关是一个县城,不过中国商标网显示‘潼关肉夹馍’属于集体商标,也就是说‘潼关肉夹馍’商标是合法有效的。”
他说,肉夹馍经营者如果在“潼关肉夹馍”商标注册成功之前就已经使用,并且也能够举证,那么可以继续在原有范围使用。肉夹馍经营者如果来自潼关,只是标注来源地,也与潼关肉夹馍商标有所区分,也应该允许使用。来自其他地区的肉夹馍经营者,尽量要取得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授权,否则有可能涉嫌侵权。
蓝天彬律师认为,潼关肉夹馍是民众创造的美食,是集体的智慧成果,在全国各地开枝散叶。潼关肉夹馍协会在没有提供有效的管理情况下,没有作出有利于扩大品牌美誉度的行为情况下,大规模提起上百起侵权诉讼,有滥诉的嫌疑,是很不妥当的,甚至会适得其反,影响潼关肉夹馍的发展。
“潼关肉夹馍协会和当地政府部门都要加以反思,做到潼关肉夹馍规范发展与肉夹馍经营者切身利益以及民众情感认知的统一。”
九派新闻记者 肖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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