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虽然立案总数降低到了75万多件,但是大案要案的数量仍在增加。1983年的前半年,我国的辽宁、内蒙古、上海、陕西等好几个省市,陆续发生了重特大案件,例如东北二王案件等等。由于社会治安混乱、各种案件频发,年轻女性们到了晚上不敢出门,夏天不敢穿太暴露的衣服。在一些背街小巷里,经常发生各种类型的案件。
早在1979年,就出现了“对于大白天做坏事的罪犯,必须从重从快处理”的声音。社会治安混乱已经影响了各地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经济发展,1983年8月,为了保证经济持续发展、保障群众能够安居乐业、维护改革开放的大好前景,我国颁布了《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俗称为严打。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严打开始了。由于后来还出现了1996年严打和2001年严打,因此,1983年严打又被称为第一次严打。
我们看一下1983年严打的力度,按照我国1983年31号文件的描述:“流氓团伙分子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社会渣滓。他们以*人越货、强奸妇女……劫机劫船、放火爆炸等残酷手段,残害无辜群众,对社会治安危害极大。我们一定要认识流氓团伙的性质,决不能小看了他们的破坏作用。必须坚决予以摧毁。对流氓团伙分子要一网打尽”。
我们看一下严打的规模,在为期3年的严打行动中,总计打掉了抢劫、强奸、盗窃等各种犯罪团伙19.7万个,抓获团伙成员86万多人。与此同时,一些陈年旧案被陆续侦破,总计破获各种刑事案件160多万,抓获各种犯罪分子177万多人,劳动教养32.1万人。
此外,鉴于民间枪支的问题,总计缴获了各种枪支2万多把(包括部分制式枪械),以及50多万发子弹和大量的管制刀具、弓弩等物品。在严打开始之后,1984年,我国公安机关的立案数量,下降到了51万多件。1985年、1986年,基本上都维持着54万件上下。到了1987年,立案数量为57万多件。当然,社会上仍然有大量的枪械。
直到第二次严打期间,公布了《枪支管理法》以后,各地的枪械才陆续收回。那么,严打期间,到底枪毙了多少罪犯呢?根据统计,在严打的第一阶段,总计逮捕102.7万人,判处死刑的罪犯2.4万余人。当然,这个数字包括了死缓。部分判处死缓的罪犯,后来改为了无期徒刑。
在严打的第二和第三阶段,陆陆续续有几千人被判处死刑。换而言之,在为期3年的严打期间,有3万多人被判处死刑。不过,不一定全部枪决。在第一次严打期间,出现了一系列影响很大的案件,例如东北二王案件。王宗坊、王宗玮兄弟,从1983年2月开始作案,一路流窜湖南、湖北、江苏等省份,制造了一系列的血案,造成了无辜群众伤亡。
1983年9月,二王兄弟被围歼在江西省广昌县。为了围剿二王兄弟,江西省出动了大量的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当地的民兵和各个乡镇的青壮年。此外,福州军区的一支解放军部队,也奉调进入江西省助战。围捕二王兄弟的总兵力,达到了3万多人,仅仅是民兵的伙食补助费就花了46万多元。这一案件中,城区围堵机制、报警电话、预备机动力量等等,开始陆续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