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家财险基本特征,赔偿方式
①保险标的属于具有实体的财产物资。要求存放在固定的处所。保险人承保的风险包括若干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可以附加承保盗窃风险等。
②业务分散,潜力巨大,其保险对象为城乡居民,其居住分散。③保险金额小赔案数量多,成本偏高④风险结构有特色:发案数量划分,火灾失窃为主要风险,其次是室内意外事故,再次自然灾害;单案损失额:火灾地震洪水为主。⑤风险管理有特色:体现在日常经营中,重视投保人所处地理环境,居民自治组织或社区的作用。⑥一般采用第一危险赔偿方式来处理。这是将被保险人的财产的价值视两个部分,投保的一部分为保险金额部分,也是保险人应当负责的第一损失部分;超的另一部分则为第二部分,应当由被保险人自己负责。
7、车险基本特征,3大财险、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内容,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
特征①保险标的流动性强,风险大,行程不固定,常异地出险。车险的保险标的是车辆,陆上运行条件错综复杂,路况不一,加上人车混行和各种车辆混行,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相当大,机动车辆的运行路线又往往不固定,以致许多车祸经常发生在非保险合同签订地或非被保险人所在地。②业务量大,投保率高,符合风险分散原则世界各国机动车辆的存量和增量都较大,而且还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持续增长。③保险赔偿有特殊规定。在车险条款中则规定,当保险车辆部分损失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等于保险额时,车损险的保险责任才终止;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无论每次事故赔款是否到保险赔偿限额,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如果在投保交强险的同时,投了三者险,交强险先于三者险赔付。可见,保险赔付的这些特殊规定使机动车辆保明显区别于其他财产损失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8、船舶保险一般特征概念
船舶保险是指以各种船舶、水上装置及其碰撞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作为传统财产保险业务的重要险种,既是运输保险的主险种之一,更是水险业务的主要来源之一。
①承保船舶在保险期间整个过程的风险。船舶保险承保的是整个承保期间的其中既有水上风险,也有港口险,还有碰撞风险等。②船舶保险提供着财产、责任和费用三类保障。③风险控制较为复杂,事故后无法保留现场痕迹。④保险标的具有特性,浮性,稳性,快速性,适航性,操纵性,抗沉性,拟人性。
9、货物运输保险基本特征
①承保标的的具有流动性。所承保的货物是处于流动或运行状态下的货物,它不受一个固定的地点限制。②保险合同可以背书转让。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可以随着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自由转移。③保险期限具有航程性。一般规定保险人的责任起讫以约定的运输土城为准,从起运地的仓库到目的地的仓库整个运输过程即为一个保险责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