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低保政策和病种无关,认定低保对象需要符合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向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申请低保。
重病人员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就可申请低保,而不受病种的限制。
申请低保注意事项:
1.凡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不得享受低保政策。
2.家庭存款、有价证券、债券总值高于所在县区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或者家庭拥有高档小车的不得享受低保政策;
3.拥有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工程机械的不得享受;
4.拥有两套以上商品房(农村新建房)或拥有别墅,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不得享受;
5.家庭实际生活水平和财产状况明显偏高的不得享受。如新购买贵重首饰、高档非生活必需品等奢侈品消费的,拥有企业、注册公司,且一年内有纳税记录的不得享受低保政策。
低保标准:
低保限定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以陕西省为例:现行城市低保标准610元/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10元实行补助救助);
现行农村低保标准4830元/年,补助标准分为三档。
分类施保:重病、重残人员现行标准202元/月;70岁以上老人和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现行标准121月/月。
低保申请程序:
1.个人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居民)委员会提交申请。
2.村民(居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评议。
3.镇社保站所审核。
4.县民政部门审核。
对于想申请低保的群众来说,最主要的是自己要写申请书提交给当地村(居)委会。
每个地区申请程序、低保认定标准、补助标准都有一定差别,以上仅作为参考。